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煤安中心>煤安资讯>安徽省规定煤矿安全事故倒查培训责任

安徽省规定煤矿安全事故倒查培训责任

  日前,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安徽省经信委联合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对煤矿的安全培训列入执法检查和监察计划。把抽查持证情况、抽考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作为监督监察的重要方式。对检查发现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对煤矿生产安全责任,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并严肃追究,从严处罚。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大以上事故的,所在煤矿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新疆煤矿安监局开展煤矿六大系统建设检查

上一篇:重庆市储备200万吨电煤度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