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所需材料清单(煤矿)
一、基础资料
1、矿井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生产矿井才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矿井才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煤矿发展概况,近三年安全生产情况说明。
3、五职矿长以及通风、地测工程师工作经历(需注明工作矿井名称及矿井瓦斯等级)及原始证件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任命文件或聘用合同)。
4、矿井成立通风、地质测量、安全监控、抽采、防突等机构的文件,并提供上述机构或部门的负责人和员工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矿井通风瓦检、安全监控、抽采打钻、防突等专业队伍人员配备、特种作业证复印件。
6、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情况;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资金投入情况
7、在用通风、瓦斯防治(含设备、仪表)设备清册。
8、主通风机、瓦斯抽放设备型号及额定指标(风量、抽放量及抽放浓度等),现场实测总风量及抽放量、抽放浓度等参数。
9、近三年瓦斯等级鉴定批复,突出危险性鉴定批复。
10、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抽放系统图。
11、工作面防突措施及最近一月的效果检查结果(对突出矿井)。
12、矿井的年度生产计划。
13、矿井瓦斯治理规划,年度瓦斯治理目标,资金投入凭证、瓦斯治理工程量、保障措施;应有上级部门审批文件。
14、董事长(或总经理)、总工、安全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5、矿井瓦斯防治方案、设计、措施复印件。
16、矿井瓦斯抽采奖惩制度、落实情况。
17、瓦斯超限责任分级追究责任制度。
上述文件应采用复印件或者原件,并加盖煤矿公章确认属实。
二、相关设计资料
1、矿井瓦斯抽采设计;
2、矿井防突设计;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治理技术方案;
4、保护层开采相关文件或底(顶)板巷道抽采瓦斯情况(对突出矿井);
5、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相关文件。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