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高铁施工建设环境,依法打击刑事犯罪,11月16日,湖南省古丈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石某明、龙某胜等16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在古丈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判。
据了解,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以石某明、龙某胜、张某堂、石某吉为首要分子的16名古丈县默戎镇九龙村村民,为达到其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多次纠集本村村民,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铁十八局张吉怀铁路“己戎隧道”建设施工现场,通过堵路、阻工、威胁等手段,强行索要洞渣,致使该建设工程累计停工22天,经济损失352.44万元,严重扰乱了张吉怀铁路建设工程生产秩序。
经公开审理,古丈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石某明、龙某胜、张某堂、石某吉四人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首要分子,依法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三年,其余为积极参加者,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