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10时40分,一女子在贺州站进站过安检时,安检仪显示其携带的行李中有疑似子弹形状的物品。安检人员马上通知贺州所执勤民警,经开包检查,包内竟藏有一枚长约6厘米的制式子弹,且底火完整,无击发痕迹。随后,该女子被执勤民警传唤至贺州站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该女子龙某,贵州榕江人,称该子弹是其丈夫给她用来辟邪的,经询问其丈夫得知,该子弹是其亲戚三年前给他的(其亲戚曾在某部队工作)。
龙某因非法携带弹药进入公共场所被铁路警方处罚款200元,同时收缴其携带的子弹一枚。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乘坐高铁、火车出行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携带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易燃易爆及其他违禁物品,以免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枪支弹药是法律严禁私藏、携带物品,不管出于何种理由,一经查获,将依法予以处罚。
(文/古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