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监察执法工作,保障正确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鲁西监察分局执法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执法。
一是监察员自审自查。监察员查出隐患的同时,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依据,进行首问负责式自审自查自把关。
二是专业人员专业审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检查组内专业人员对照各自专业规定标准进行审查,进行专业合法合理性把关。
三是监察室主任组内审查。对照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制作模板,全面审查文书制作是否存在漏项、缺项、错项,确保文书制作质量。
四是带队负责人审查。带队负责人对执法文书进行整体审核,确定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并对处理处罚建议和现场处理决定作出合法合理性审查意见。
五是分局审查组全面审查。成立执法文书审查组(法制审核组),各监察组组长负责将本组形成的初步执法文书提交执法文书审查组,各专业组组长通过召开专业组会议等形式审查本专业问题及处理处罚建议。
六是重大监察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分局法制审核组对重大监察执法决定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并制作《重大监察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七是分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核把关。执法文书法制审核组审核后的重大处罚案件、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案件,提交分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下达有关执法文书,并报省局备案。
八是监督审查纠错把关。分局组成执法督查组,进行执法文书和现场双对照,严防出现处理处罚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进行督查纠错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