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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煤企用煤高峰超定员生产

     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严防煤矿企业在冬季用煤高峰为抢产量、抢进度、抢效益而突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管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6日发出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切实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通知强调,要把煤矿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严防煤矿企业在冬季用煤高峰为抢产量、抢进度、抢效益而突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管理。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整治,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来临的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严肃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要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严防翻车倾覆、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遇有暴雪、大风、大雾和强降温天气,要严禁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要全面落实冶金、电力、民用爆炸物品、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放假停产检修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复产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经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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