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
1、采掘工作面火药爆炸不完全导致发火,由此引起瓦斯及煤尘燃烧,造成火灾。
2、井下放炮违反操作规程,如放明炮、糊炮、使用变质炸药、打钻时没有规范操作等引起火灾。
3、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使用明火、电焊作业,措施不力或未严格执行措施造成火灾。
4、电器设备和线路维修不良,如电缆、开关、变压器、接线盒、电机、电钻等损坏、失爆、过负荷、电流短路等易引起火灾。
5、机械转动部位长期缺油,摩擦引起高温发火。
6、井口检身制度执行不严,下井人员缺乏安全常识,带烟火下井造成火灾。
7、水泵房、变电所等场所使用不防爆灯具、违章进行电气焊工作、使用电炉取暖等造成火灾。
第三节 可能发生水灾事故的原因
1、1401工作面、1101及1601上顺槽掘进期间距离周边煤矿边界比较近,在回采期间因放炮震动和采空区跨蹋,容易发生突水事故。
2、1601的准备巷道(轨道巷和皮带巷)上部为采空区、1601下顺以及1101下顺各掘进工作面距离较远,排水距离长,有可能发生跑水造成水灾。
3、采掘工作面向前推进时过断层,探放水措施不力有可能发生水灾。
4、在突水期间,矿井的主排水系统发生严重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备用设备排水能力不足,导致水灾。
5、全矿井供电发生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致使井下主排水系统停止运转,导致水灾。
6、雨季高峰期,工业广场积水不能及时排出,自井筒灌入井下造成水灾。
7、回采工作面遇富水区,顶板支护不到位时,可能发生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