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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煤监分局进一步提高辖区煤矿三大系统运行维护质量和强化报警处置措施

晋城煤监分局针对当前各煤矿较多存在的未通过矿端安全监控系统填报和不规范填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原因和处置措施的情况、传感器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误报警记录的情况、三大系统联网上传数据不稳定的情况等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以下要求: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提高煤矿三大系统运行维护质量和强化报警处置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建立完善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等报警处置工作制度。要将三大系统运行维护、各类超限报警处置情况和数据是否正常上传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内容。如果发生瓦斯、一氧化碳超限,应急处置后必须及时将超限原因分析和处置措施等录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3、强化矿端系统的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设备故障率和断线率,及时正确标注非真实报警数据,确保系统联网上传稳定、数据真实准确。监控值机人员要不断加强三大系统矿端操作的业务学习,提高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对各类超限报警处置的现场检查。要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监测数据不能实时上传、传感器安装调试和标校不符合规定、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实现报警和断电闭锁功能、未按规定处置瓦斯超限等数据异常情况的自查。分局将对瓦斯浓度超过1.5%、持续时间10分钟以上,浓度超过3%、持续时间5分钟以上;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的矿井进行现场核查。发现人为破坏监控系统传感器、系统上传数据造假、瓦斯超限作业和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仍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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