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增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做到监察执法公开公正透明,鲁南监察分局在滨湖煤矿开展了公开裁定。枣矿集团及所属11处煤矿有关负责人列席参加,公开裁定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普法。公开裁定穿插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贯了新《安全生产法》、新《行政处罚法》,提高了煤矿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意识。
二是警示。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国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剖析了事故的原因、深刻汲取的教训和防范措施,做到以案警示、警钟长鸣、警示高悬。
三是推动。对滨湖矿查处的问题隐患,要求分析隐患的深层次原因,溯源求根,进一步分析是谁的责任、如何整改;责令其他煤矿企业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推动企业深化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规范。严格按裁定程序规范进行,落实国家局《监察执法手册》,同时,进一步充实了证据收集整理。
五是要求。会议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了严格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大检查、举一反三抓整改、严防超能力生产等近期安全生产具体工作要求,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是服务。通过执法公开裁定,分局与煤矿企业一起研究整改措施,服务了煤矿安全,明确了工作方向,提升了煤矿整体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