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吉林煤监局安全大检查第四检查组在局纪检组长刘学东带领下,到辽矿集团梅河煤矿三井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工作。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进行,详细检查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瓦斯综合治理、汛期防治水、安全培训等11个方面的工作。检查组对于检查问题进行了汇总,向企业进行了通报,辽源监察分局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
针对检查问题,局纪检组长刘学东向企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制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开展好企业自纠自查工作,对于检查隐患,要及时整改,逐条销号;二是要继续做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让管理干部和职工入脑如心,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抓住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做好瓦斯综合治理、防灭火和汛期防治水工作;四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统计分析,查找隐患出现的原因,做好预防工作;五是要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职工的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