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秋良)2022年3月7日22时30分,海口铁警雷州所民警接雷州火车站安检员报警称:在一位旅客携带的行李包内发现了一把疑是弹簧刀的刀具,请求处置。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通过开包检查,民警在该男子的背包内发现了一把黑色的长约20厘米带有自锁装置的折叠刀具,经初步判定,该器具属于管制刀具,民警立即将该名男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该男子姓刘,32岁,准备乘坐火车外出打工,因不懂法,想携带一把弹簧刀用来防身,没想到在过安检时被查获,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男子进行了治安处罚,并依法收缴了其非法携带的管制刀具。
民警温馨提示:根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规定: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管制刀具的生产、购销和携带均有法定手续,违反规定将构成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