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检查组组织召开了督查检查通报会,延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检查组反馈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3•31”全国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科学拟定管用有效的“硬措施”,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二是及时调整完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委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三是要充分发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委会成员作用,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隐患治理,严防事故发生。四是要深入开展风险研判,统筹协调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督促各有关部门持续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上聚焦发力,推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保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全面接收,认真梳理,列出清单,扎实整改,并就本次会议情况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专题研究整改责任、措施、期限,并以此为契机,深化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