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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1 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2 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主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具体内容见附表一)。
        4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4.1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4.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3 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 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4.5 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4.6 执行入场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具体内容见附表二)。
        5 新职工、临时工(主要技术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司审批,安全员协助进行安全教育。
        6 项目部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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