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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卡儿酷公司违规汇入外汇被罚 为华思旭全资子公司

惠州卡儿酷公司违规汇入外汇被罚 为华思旭全资子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6日讯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惠汇处〔2022〕1号)显示,惠州市卡儿酷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汇入外汇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第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国家外汇管理局惠州市中心支局对该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2.4661万元人民币。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惠州市卡儿酷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官网显示,深圳市华思旭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电技术应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汽车应急启动电源行业标准制定起草单位。现已形成“汽车启动电源、储能电源、共享充电宝、智能小家电、电动工具”五大核心版块,旗下设有卡儿酷、卡旺达、卡儿兔、诗恩四大品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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