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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治本之举

培训-治本之举

 前言(一)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人事培训司培训教育处 王素锋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历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举。面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如何使安全培训工作适应形势的需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当前安全生产培训的现状(二) 

    建国以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形成了一套适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培训模式。随着我国政府机构调整,打破了行业和部门分割的管理模式,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国家监管体制。虽然原有的培训元素仍然存在,但对其驱动的机制及手段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原来的计划指令驱动变为市场需求调节驱动。而安全生产培训是一项带有一定强制性、投入与盈利非直接见效的事业,许多地区原有的培训元素纷纷转向见效快、回报率高的领域,由此造成了培训人才的大量流失,培训基础设施严重损缺,安全培训效能下滑。随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的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逐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又重新开始起步,各地区原有的培训元素又纷纷调头转向培训领域,并寻求、期待政府下达培训指标来实现效能。

  2001年以来,国家局先后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办法》、《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在充分利用原有资源的基础上重新评审确立了42家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机构,开展了煤矿安全监察员、安全生产监察员、煤矿矿长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并组织编写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统编教材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培训工作逐步走向正规。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日趋活跃和复杂,特别是经济成份、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生产经营单位已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为主,变为国有企业、股份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并存。这些企业的主要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千差万别,安全培训工作出现了许多复杂的新情况。《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把我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作为国家的一项法律提出,指明了培训对象,提出了培训要求,因此必须调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方向、方式和原则,改变传统的培训模式,逐步构建一个功能齐全、运转有效的培训体系,做到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教考分离。即政府抓政策、抓宏观调控,严把培训大纲、考核标准统一关和考试考核与培训分离关,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培训中间环节运用市场调节作用,通过严格考试考核关,形成约束机制,规范培训市场,以建立我国安全生产培训的长效机制,为“预防为主”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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