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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置换焦化产能“先立后破”

山西置换焦化产能“先立后破”

    2023年前,全面关停4.3米焦炉、全面实现干法熄焦、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三类企业实施环保深度治理……这些是山西省刚刚出台的《关于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给出的总目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完成这一高难度目标,山西省将“先立后破”,逐步实施焦化产能置换,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焦化行业是山西传统支柱产业,但在当前形势下,为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山西省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对落后焦化产能“开刀”。

    统计数据表明,2021年山西焦炭产量占到全国总产量的21.2%。目前全省已配套干熄焦焦炉的产能约为6100万吨,在省内占比约62%;全省4.3米焦炉产能3666万吨,占比约32%。也就是说山西要在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干法熄焦,就要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将剩余38%的湿熄焦焦炉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全面关停占比达32%的4.3米焦炉以及不达超低排放标准的其他焦炉。等于有1/3以上的山西焦化产能需要迈过这条“生死线”。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加平稳地过渡,山西省对落后焦化产能提出“先立后破”,通过市场化交易实施产能置换。

    具体而言,山西将实行焦化产能总量调控制度。即在“十四五”期间,将全省焦化总产能控制在1.437亿吨以内,并依法依规推动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要求在建、拟建焦化项目必须按照能效标杆水平和排放标准限值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同时提出“上大关小”,即原有不合规焦炉要在新项目建成并具备投产条件后关停,鼓励5.5米以上焦炉企业及符合产业政策的热回收焦炉企业,加快干熄焦改造建设进度,而且将分期分批关停4.3米机焦炉以及不达超低排放标准的其他焦炉。

    据悉,山西省将对焦化产能置换实施市场化交易,结合各市能耗“双控”和环境容量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对焦化产能进行跨市置换,在市场化交易的基础上实行差异化调控管理,引导焦化产能向能效水平高、环境容量足、产业基础好的各市集聚。同时提出能耗强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焦化化产深加工项目无需实施能耗替代,由省节能审查机关进行节能技术审查后,即可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此外,山西还将构建绿色焦化企业“生存线、发展线”综合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应用政策体系,将生存力发展力达标情况作为产量调控、要素配置、财政和金融支持等行业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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