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设备的分级评估:
根据公司各单位[部门]设备的实际状况和对设备完好状况的评估,实行二级评估。ⅰ级是对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的考核,称为“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ⅱ级是对其他生产设备完好率的考核,称为“通用设备完好率”。
29.2设备完整性标准
完好的设备可以分为完好和不完善两个级别。完好设备分为A级和b级两类,评定标准如下:
29 . 2 . 1 a类音响设备的标准:
29.2.1.1基础牢固,结构(体)完整,连接可靠,零件齐全,腐蚀、磨损、变形在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小修。或有缺陷,但不影响设备的结构强度和安全运行,可进行中修处理;
29.2.1.2能随时启动,能正常运行,能满足设计性能要求;
29.2.1.3润滑良好,无明显漏油及其它风、水、气(汽)等。无明显跑、冒、滴现象;
29.2.1.4号的主机状况良好。虽然辅机有小缺陷,但不影响主机的出力和安全运行。
29.2.1.5主要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能正常使用;
29.2.1.6主要生产设备的设备管理原始记录(主要生产设备记录簿和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簿)规范完整。
29 . 2 . 2 b类音响设备的标准:
虽然不符合上述六项完好标准中的一项,但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的设备属于B类完好设备。
29.3缺陷设备的标准:
凡不符合上述六项完好标准之一,且在极端时刻未采取预防措施的设备,都属于不完善设备。
29.4设备完好率的计算公式:
29.4.1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主要生产设备完好台数/主要生产设备注册台数。
29.4.2一般生产设备完好率=完好生产设备数量/生产设备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