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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车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人车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人车运行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一、组织机构
        负 责 人:刘建鼠    陈汉风
        安全监督:黄  冲
        成    员:谢金龙    张茂军    宋祖溪
                  以及其他机电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工作职责:具体工作由宋祖溪负责。
        二、安全管理措施
        1、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不包括实习期内的司机),八小时工作制。提升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提升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并认真记录。
        3、提升机司机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试验应签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当所收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井口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接到信号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5、检查作业:
        ⑴对使用中钢丝绳的日常检查应采用不大于0.3米/秒的验绳速度,用肉眼观察和手捋摸的方式进行。验绳时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丝,应用裸手直接触摸钢丝绳,前边的手作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断丝,以免伤手,后面的手抚摸可能发生的断丝和绳股凹凸等变形情况。
        ⑵验绳时,应由2人同时进行,1人在井口,另1人在出绳口,以便检验全绳。
        ⑶应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他提前确定的起始标志,确定断丝、锈蚀或其他损伤的具体部位,并及时记录。对断丝的突出部位应立即剪下、修平,并涂红漆做标记。
        ⑷对容器停车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层缠绕的上、下层换层临界段和断丝、锈蚀较严重的区段,均应停车详细检查。
        ⑸若检查时发现钢丝绳出“红油”,说明绳芯缺油,内部锈蚀,应引起注意、仔细检查。必要时可剁绳头检查钢丝绳内部锈蚀情况。
        ⑹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月检时,除包含日检全部内容外,还应详细检查提升容器在上井口和井底时,钢丝绳从滚筒到天轮段,详细检查绳卡处有无断丝;用游标尺测量直径。
        ⑺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需截绳样时,对斜井提升绳应从容器绳卡上部截取,试样长度做单丝试验时应不小于1.5米,整绳试验时应不小于2米;为保证试验准确性,应注意不使试样受机械损伤,截取试样时尽量不采取加热法切割,如需要用加热法时,应将试样长度加长200毫米;试样两端用软铁丝绑紧。
        ⑻做好钢丝绳检查记录。应将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逐项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表,记录的直径测量数据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将检查情况向提升机司机通报。
        ⑼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6、提升机司机必须做到“六不开”。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开,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
        7、轨道铺设质量要求: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不得大于5mm。轨道内应设置轨距拉杆。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轨枕的规格及数量符合要求,道渣坚实、无悬空现象。每个班派专人检查轨道、道床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8、行驶人行车轨道中的地滚应安装齐全且转动灵活,安装数量应以提升钢丝绳不锯磨道板为准;人员运输车辆严禁停放在斜井。
        9、行驶人行车的巷道、轨道、信号系统及安全设施等要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并认真填写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人行车通讯应具备随车发送信号和通话功能。
        10、人车必须设专职跟车人员,跟车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和保险链,必须先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确认无行车安全隐患方可运人。人行车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手扶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
        11、斜井每个上、下人地点应设把钩工进行点钩和维持秩序,并标明停车区域;人员上、下车应排队、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按定员乘车,不得超员。严禁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发车前把钩工必须全面检查车门或防护链确认挂好,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2、人行车停车区域必须安设一道常闭的挡车栏,把钩工必须在躲避硐室内远控操作,挡车栏正常处于关闭状态。
        13、人行车必须是专业生产厂的合格品,要有可靠的制动装置,当断绳时制动器可以自动产生有效作用,也能手动操作。绞车司机提升人行车时,必须由正司机开车,副司机在旁边监护。提升人行车时,跟车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好,以便掌握好运行速度,最大行车速度不得超过2m/s。并不得超过人车设计的最大允许速度,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过0.5m/s。
        14、人行车运送人员时,应使用专用信号,并通知绞车司机开始提人,提人时必须打提人信号,开车前应检查人车专用信号是否正常。
        15、开车前跟车工必须检查人员乘坐情况,如有超员,携带超过1.2m长,容积较大的物品及身体探出车外的或超员乘坐时必须立即制止不准开车。跟车人必须坐在列车行驶方向第一辆车内的第一排座位上,面向前,手扶制动器。确保发生异常情况时能立即停车处理。
        16、毎天对人行车各部件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对制动系统作一次防跑车试验,以保证制动系统灵活可靠。检查人员必须编制并如实填写检修日志。一切开车条件具备后,跟车工应通知乘车人员坐稳后,再打点通知车房开车。
        17、任何人都不得占用跟车工的位置,运行中跟车工要精神集中,注意巷道、轨道及车速变化,随时做好防止跑车的准备。在人行车运输过程中,井口把钩工严禁向绞车房发出信号,绞车司机应听从跟车工信号进行开、停车。
        18、所有乘车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乘车,特殊情况,必须有项目部值班领导的批准,方可上人行车。在井筒下行右侧挡车栏下方及井底工作面后方停车点设固定乘车地点并设置乘车位置标志。乘车人员要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严禁扒车、蹬车、跳车现象发生;乘车人员要严格遵守先下后上顺序,严禁拥挤,做到文明乘车;乘车时每排只允许乘坐三人,跟车工身旁只允许乘坐一人,严禁超员;乘车人员上车后必须挂好安全链。
        19、人行车发生掉道等以外情况时,乘车人员要保持镇定,严禁跳车,要听从跟车工的指挥;人行车必须设置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人员上下车地点应设置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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