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加油站)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探讨――引言(1) 按照国家原经贸委36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发证工作已全面展开,河北省乐亭县经贸局作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目前开展的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我在此予以提出,与各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 (李建山)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