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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区防火堤设计——防火堤的基本要求(3)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防火堤的基本要求(3) 防火堤的根本目的是临时存放围堤内储罐的事故漏油,防止漏油到处流淌,因此,它的基本要求有两个:其一是防火堤有效容积应能容纳事故漏油;其二是防火堤 的设计强度应能承受所纳油品的静压力。简单地说,就是要满足“装得下”和“装得稳”的要求。

防火堤的有效容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1997年版,以下简称《建规》)和《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以下简称《石规》都有明确规定:1.对于固定顶罐,不应小于最大罐容量;2.对于内、外浮顶罐,不应小于最大罐容量的一半;3.当固定顶罐与内、外浮顶罐布置在同一组时,取上述两款最大值;4.对于半地下油罐,规定同上,但油罐容量按其高出地面那部分与容量计算。

另外,《建规》和《石规》都规定,防火堤的实际高度(H)应比计算高度(Hj)高出0.2m,也就是说,防火堤的有效容积是指防火堤0.2m以下的实际容积,即H=Hj+0.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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