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矿块或矿体中对矿石开采、选矿、冶炼有不利影响,甚至影响产品质量的成分的最大允许平均限度。因此,它也是衡量矿石质量和利用性能的重要标准之一。
对某些矿产,虽然有用组分达到工业要求,但有害组分超过限量,而且又不能通过选矿除去的,则这一部分矿石视情况,只能列为暂不能利用矿石。当有害组分虽超过限量,但能通过选矿去除或是通过其它途径(如配矿使用)能够提供工业利用的,如硫铁矿区含砷、氟超过允许含量的部分储量,可单独圈出并计算储量,作为能利用储量。又如某些矿产含有某种组分,一般情况下采用某种工艺加工时,属有害组分,但当采用另一种方法加工时,则可能属有益组分。如磷矿石中的MgO,当采用酸法加工制普通过磷酸钙时,使产品质量变坏,属有害组分,但如采用热法生产钙镁磷肥时,则属有益组分。类似这些情况,应当区别对待。我的煤炭网>新闻>综合信息>选矿知识>杂质的限度(杂质对照品的含量要求)
杂质的限度(杂质对照品的含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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