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污染的概念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改变环境要素或其状态,恶化环境质量,扰乱和破坏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人类正常生存条件的现象。简而言之,环境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而改变了原有的性质或状态的现象称为环境污染。比如大气的污染,水质的恶化,废物的堆积,噪音,振动,恶臭等对环境的破坏,都是环境污染。由于环境污染,日照减弱,气候异常,山野荒芜,土壤沙化盐渍化,草原退化,水土流失,自然灾害频繁,生物物种灭绝等等。环境污染的本质是人类活动向环境中排放大量污染物,影响其自净能力,降低生态系统的功能。
一般来说,环境污染物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人类的生产活动造成大量自然界不存在的合成有机化合物(近200万种),每天约有1亿吨固体废物排入环境,严重影响各种自然元素间物质和能量的正常交换过程;另一方面来自人类的生命活动,如生活污水、垃圾等。据计算,人在一生中(按60年计算)会从外界环境中吸收324吨空气体、54吨水和32.4吨食物,同时还会向环境中排放大致等量的废物。环境污染物可分为气态、液态、固态和胶体四种状态,被污染的对象是大气、水、土壤和生物(包括人类
环境已成为世界各国的重大政治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人的行为违背自然规律造成的。预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将大规模、深层次地改造环境,这必将导致更加复杂的新的环境问题。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调整人类社会活动与环境的关系。
二、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环境污染防治主要是解决从污染的产生、发展到消除的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防治。它的最终目标是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对单个污染源或污染物的防治,以及对区域性污染的综合防治。根据处理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大气污染控制、水污染控制、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噪声与振动控制、恶臭控制、土壤污染控制等。根据控制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控制方法。本章将重点介绍生物控制和生化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