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气割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上岗;
二、气割工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口罩、手套、防护鞋、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乙炔瓶)与切割点、明火的安全距离大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乙炔瓶)的安全距离大于5m;
四、气割作业点10米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五、氧气软管是红色,乙炔(电石)软管是黑色或绿色,两者不准弄错;
六、严禁将氧气、乙炔软管放在肩上或高温(高热)设备上,严禁用物体压住软管;
七、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乙炔瓶)不能沾油,不准撞击、滚动和暴晒;
八、氧气瓶的气体不能用完,要留有1-2公斤的剩余压力;
九、乙炔发生器防爆膜必须使用合格的铅箔,严禁使用铁、橡胶、铅等。反而;
十、乙炔发生器在使用中,水位应保持在规定的高度,防止因缺水进入发生器引起回火而引起爆炸;
11.当气割作业回火时,立即关闭割炬的乙炔阀,然后关闭氧气阀。如果来不及,立即拔掉或弯曲乙炔软管;
十二、切割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或不明密闭容器时,先报工厂安全员批准;然后清洗容器,通过爆炸测试仪测试,切割前打开所有孔和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