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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提前2天完成国家发改委关于2023年中长期合同签约要求

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提前2天完成国家发改委关于2023年中长期合同签约要求

  本网讯 12月8日,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在国家发改委近期关于加快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要求限定期间内,提前2天完成自有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以及全国煤炭交易平台系统录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以及属地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保障煤炭电力稳定可靠供应的决策部署,内蒙古公司通过对国家发改委10月31日印发的《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进行精准研读,结合属地政府“应保尽保、应签尽签”的原则和“早签、多签、签实”的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方式,根据公司两地五矿实际运营情况以及现有客户结构对客户进行分类,先后确定中长期合同签约对象、签约数量、价格机制,并结合各类客户类型特点按照国家统一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分别制定合同模板,明确数量、期限、煤源、月度分解量以及价格和质量偏差结算机制、运输方式、“欠一补三”条款和仲裁条款等要素。

  日前,该公司已经完成蒙东,吉林、辽宁地区50余家发电、供热企业用户中长期合同以及属地城镇供热、农牧户近258万吨中长期合同框架协议签订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有资源中长期合同签约率85%以上,超额完成自有资源的80%电煤供应任务指标,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煤炭保供“压舱石”作用。与此同时,该公司将中长期合同价格设定在国家限价区间内运行,继续带头将煤炭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充分发挥大东北地区煤炭价格“稳定器”作用;除此之外,该公司充分考虑属地城镇供暖用煤以及农牧户暖心煤需求,在优质煤量保障和惠民价格设定上均给予倾斜,为当地老百姓迎峰度冬保驾护航,确保其省心、安心、放心、温暖过冬。

  下一阶段,该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产业协同优势,在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指标的同时,坚决扛起央企责任担当,做好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持续发挥好大东北地区能源供应压舱石和价格稳定器作用。(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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