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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集输井站安全系统设置

天然气集输井站安全系统设置

一、设置集输井站安全系统应考虑的问题
    除设备材料选型外,通常井站安全系统包括:井口安全截断装置,站内放空系统(手动或气液动放空、安全阀泄放),紧急截断阀等。
    1. 总体考虑因素
    天然气集输工艺系统的安全设计除考虑系统本身的安全外,还应考虑周围环境对系统的影响,应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根据天然气组分(是否含H2S、CO2以及含量的多少)和产量确定工艺流程,选择适当的材料(管材、设备用材料);②站场工艺管道、设备的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③站场的总图布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④天然气集输系统应采用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措施。
    2. 安全保护装置设置
    (1) 为确保井站高压系统在事故状态不超压,特别是对含硫气井,井口采用安全截断阀。
    (2) 站内其他发生天然气压力变化的地方,采用先导式安全阀及手动放空管。
    (3) 对站内主要压力容器(分离器)、增压设备后端设置先导式安全阀及手动放空阀。
    (4) 对集输气进站及燃料气进、出站,缓蚀剂注入系统的高压泵出口及中压集输加注口设置防止超压的安全阀及物动放空阀。
    (5) 对集输井站出站口设紧急截断阀或止回阀,并设手动放空阀。
二、集输工艺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
    1. 基本要求
    (1) 气井井口应安装井口高低压紧急截断阀
    气井井口节流阀之后应装设井口高低压安全截断阀。当采气管道出现超高压或超低压的情况时,高低压安全截断自动关闭,气井关井。当采气管道中水合物堵塞或集气站发生意外事故,下游脱水站、净化厂发生故障时,为了避免或减少天然气的放空,通过站内自控联锁系统关断高低压安全截断阀,同时关闭采气管道出站截断阀。超低压截断可保护井站设备和管道,防止管道和设备破损后天然气的大量流失而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
    (2) 设置出站紧急截断阀或止回阀。当站内出现火灾等事故时,防止下游天然气倒流进站内。
    (3) 设置放空阀。主要目的是停产检修时放掉管道和设备中的天然气,以预防火灾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泄压气体的排放应就近引入同级压力的放空管线。对带有液烃的气体放空管线,在进入火炬之前应设有分液罐。站场内的天然气系统设置紧急放空系统应符合《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
    站场的火炬及放空管宜位于站场生产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火炬及放空管宜布置在站外地势较高处,其与站场的距离由计算确定。放空管与站的距离:当放空量小于等于1.2×104m3/h时,不应小于10m;当放空量1.2×104~4×104m3/h时,不应小于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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