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指挥人员应是熟悉起重机械性能的熟练人员。指挥时,指挥员要站在能统揽全局的地方,发出的信号要事先统一,要准确、响亮、清晰。
16.2指挥人员用手掌、手指或手臂发出手势信号,表示吊钩、吊杆和机械运动的方向。
16.3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到司机和负荷时,必须增加一名中间指挥人员,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误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16.4开始提升负载时,应使用“点动”信号进行命令。负载安全离开地面100-200毫米后,应使用正常速度进行指挥。必要时,在负载下降之前,“点动”信号也应用于命令。
16.5指挥员在阴天应佩戴明显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头盔、工作服等。
16.6指挥员所戴手套的手掌和手臂应易于区分。
16.7司机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命令信号未知时。司机要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指挥意图明确后才能开车。
16.8指挥人员应站在司机能看清信号的位置。在执行负载操作命令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和障碍物。
16.9在货物着陆之前,指挥官必须在发送着陆信号之前确认着陆区域是安全的。
16.10对于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有关部门必须进行规范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就可以操作指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