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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煤矿井下避难硐室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新修订)

重庆市煤矿井下避难硐室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新修订)

  重庆市煤矿井下避难硐室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新修订)

  重庆市煤矿井下避难硐室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新修订)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确保建设完善质量,特新修订《重庆市煤矿井下固定避难硐室验收及评分办法(新修订)》。

  第二条: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1.重庆市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验收评分总分合计为100分。

  2.验收分为“合格”及“不合格”,在验收中按照扣分的原则对每个验收分项进行计分,与要求不符的分项则扣分,各分项分数扣完为止,最后用总分减去要扣的分数,则为实际分数。

  3.单项中有几个小项的,单项扣除对应分数,此项分数扣完为止,不累计扣分。

  4.总分小于90分即为验收不合格矿井,对于90分及以上矿井为验收合格矿井。

  5.验收中的否决项中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即为不合格矿井。

  6.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重庆市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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