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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联系与区别

矿业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联系与区别

  矿业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联系:

  1)它们同为物权。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自物权,矿业权是他物权。

  2)矿业权是在矿产资源所有权之下所设定的物权,它派生于矿产资源所有权。

  3)它们的权利客体同为矿产资源。

  矿业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区别:

  1)权利主体不同。矿业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

  2)权利的可流转性不同。矿业权依法可以流转,为限制流通物。而法律规定的矿产资源所有权不允许流通,为禁止流通物。

  3)权利取得的方式不同。矿业权是以申请、审批登记和其他经批准的有偿方式获得的,而矿产资源所有权由《宪法》规定。

  4)权利灭失原因不同,矿业权因行为和事实,如民事法律行为、行政行为和权利期限届满而灭失。而矿产资源所有权只因事实而灭失。

矿业权 矿产资源所有权 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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