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驾驶前检查:
108.1.1检查自卸车驾驶室内的车辆举升报警器和指示灯是否有效,举升控制手柄的各工作位置应准确可靠。
108.1.2检查自卸车液压工作系统的管路和接头牢固无泄漏,油路畅通,运转自如,不得有卡涩现象。
108.1.3检查自卸车的自动锁止和开启机构是否灵活有效,并保持车辆其他部件的技术状况良好。
08.2驾驶:
08.2.1厂内自卸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08.2.2车辆启动前,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鸣笛启动(气压制动车辆达到规定值时)。启动后要按照操作要领由慢到快加速。
108.2.3自卸汽车运输货物时,应按规定吨位均衡装载。严禁超高、超重和偏载。装载大而重的货物时,货物不得卡在尾门上。
18.2.4自卸卡车适用于装载散装产品。装车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卸载过程中车厢变形和锁紧机构损坏。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108.2.5自卸汽车的车厢、驾驶室外的平台、踏板等不允许有乘客。,但有1 ~ 4名装卸人员配备有效的锁定装置。
18.2.6自卸汽车卸货前,应仔细检查汽车上方是否有电线或其他障碍物,待附近无人时再卸。特殊情况下,操作应由专人监护,与上方电线或障碍物保持安全距离。
08.2.7当挖掘机装载自卸汽车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108.2.8自卸车车厢升起前,锁销应放在一边。
08.2.9自卸汽车的举升操作应平稳,严禁踩油门。禁止在起重状态下行驶(起重和装载过程除外)。
08.2.10不排除车厢升降状态下车厢开启机构故障。如果有必要进行维修,应使用支柱支撑车厢,以防止其突然坠落。
108.2.11自卸汽车卸载时应选择平坦场地,向坑、沟内卸载时,应与坑、沟边缘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并设置挡墩防止侧翻。在特别危险的区域卸载时(在高坡边缘等)。),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管。
08.2.12自卸汽车的车厢应平稳落下,行走时不允许落下。倾倒后,锁定倾倒门,并将控制杆置于空位置。
08.3收车后的保养:
108.3.1检修自卸车时,应将变速杆置于空位置,并采取制动、轮罩等安全保护措施。例如,当车厢在举升状态下进行检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支撑和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108.3.2自卸车发动机熄火后,检查电流表是否漏电。同时检查驾驶室内的轿厢升降报警和指示灯,必须齐全有效。
108.3.3清洗整车,检查每个螺丝的紧固情况,检查轮胎和轮辋、钢板弹簧、吊耳、骑马螺栓等。
108.3.4检查补充润滑油、燃油、液压油等,察看各管路接头处有无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