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贸易当局是国际贸易和工业部。马来西亚实行宽松的商品进口管理政策。除部分因卫生、安全、道德、动植物保护等原因禁止进口的商品和部分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相关商品目录将定期公布)如汽车电机、汽车外壳、摩托车、基础钢材、咖啡、原糖等外,其他商品均可自由进口。马来西亚政府主要通过进口关税和消费税来调节商品进口。政府定期调整关税税率,以促进贸易自由化。进口关税的降低通常是通过年度预算宣布的。为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马来西亚政府对许多商品的采购采取了公开招标制度,外国供应商可以直接或通过其代理投标。此外,为了稳定国内市场,马来西亚政府还规定,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和原材料,如大米、水泥等,必须由国家指定或批准的公司经营。马来西亚对出口商品的管理分为三类:禁止出口商品、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和自由出口商品。禁止出口的商品主要包括:珊瑚、藤条、龟蛋及所有运往以色列的出口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主要包括为健康、卫生、动植物保护、安全和保障国内稳定需求需要加强管理的商品,以及实行被动配额管理的纺织品。为了鼓励和促进出口的发展,马来西亚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如在股权方面对以出口为导向的外商投资制造业给予优惠待遇。除马来西亚中小企业有能力生产的特定产品外,申请投资制造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无论出口比例如何,均可拥有100%股权,对出口产品实行全额退税,对促进出口的各种费用给予所得税减免,为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信贷融资计划,为中小企业发展出口提供优惠贷款等。此外,为稳定国内市场供应或鼓励深加工产品出口,马来西亚政府还对部分出口商品征收出口税,如生棕榈油、橡木、活畜等。【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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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关税政策(中国马来西亚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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