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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建筑安全生产体系的对策

构筑建筑安全生产体系的对策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安全生产对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业自身的特点决定其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宽面广,而且施工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比较严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又跟不上,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十分严重。鉴于此,建筑业安全生产已成为我国政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1.建筑安全生产的现状

  1. 1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的现状分析

  1.999年基本建设投入发展到1.4440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6 6%,从业人员达到3327万,占全国工业企业总从业人员的1. 3还多[1.,2]。然而,当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状况还是喜忧参半,形势不容乐观。

  (1)可喜的一面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总体较平稳。建筑施工特大事故数稳中有降,1.999~2001.年分别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2起、1起、2起,2002年发生1起,死亡13人,与上年同比下降50%和68 3%;结合建设规模增长情况,建筑施工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逐年下降[3]。据统计,1999年为9 84,2000年为7 89,2001.年为6 80,2002年为6 97;部分省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出现稳定好转。2002年,北京、湖北、河北、内蒙古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4]。   

  (2)严峻的一面随着我国建筑业规模逐年增加,伤害事故和死亡人数也一直高居不下。2000年发生846起、死亡987人,2001.年发生1.004起、死亡1.045人,2002年发生1.208起、死亡1.292人。2003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51.9起、死亡582人,与2002年同期相比,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24 5%和20 7%;一些经济大省(直辖市),事故伤亡人数随建设规模增大呈上升趋势。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仍是我国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它们几乎占了总事故的80%以上,我国建筑业安全事故类型及所占比例如图1.所示。 

  1. 2部分发达国家的建筑安全生产情况

  从全球范围来看,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一直位于各行业之首。统计表明:近年事故成本占工程成本的比例不断上升,在英国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达到总成本的3%~6%,根据美国OSHA统计,1.988年事故成本占工程总成本的7 9%,2001.年上升为1.5%。因此,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巨大障碍。

  1. 2.1美国建筑安全生产情况

  1.999年,美国建筑业从业人员为850万人,约占全美总就业人员的6 5%。当年度建筑业共死亡633人,其中管理人员91.人,工人642人。据统计,建筑业雇佣的劳动力相当于美国全国总劳动力的5%,但是却有1.1.%的致残事故和1.8%的死亡事故发生于建筑业内。鉴于此,美国颁布了《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目前美国的很多项目承包商都把“零事故”(在施工现场不发生任何事故)作为努力的目标。虽然美国的建筑业并没有保持良好的安全业绩,但是建筑安全水平比过去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仍然有继续上升的空间。

  1. 2.2英国建筑安全生产情况

  英国建筑业从业人员约1.1.1.万人,1.999~2000年度因事故死亡59人。而2000年4月1.日至9月31.日半年间死亡44人,远高于前一年度同期的29人。但英国在职业健康方面成绩突出,并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英国建筑安全工作的目标是:到201.0年,工伤导致的工作日损失减少30%,重伤和死亡事故减少1.0%,职业病病例减少20%[5,6]。

  从上面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和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虽然我国十分重视建筑安全生产,颁布实施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并不断加大对建筑安全的监管力度,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水平仍需提高。

  2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甚至一些企业法人,只给员工下达生产指标,不提供安全保障,甚至出了事故也不认真查处,将安全风险转嫁给分包单位和群众,降低了安全的风险值。建筑企业中从领导到员工的安全意识普遍较低。

  2.2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当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的数量还很少;现有的《建筑法》、《劳动法》等都比较抽象,操作性不强;而且一些建筑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发布的时间过久,不适合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另外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不够健全、完善,还有相当多的技术标准尚未制定。由于这些原因,造成了工人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2.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一些地区和城市仍没有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建筑安全监督执法人员,致使一些建筑企业不了解建筑安全技术的法规和标准,更无法贯彻执行;其次,一些机构和人员的定位不明确,极大地影响了安全工作。另外执法监督经费落实不到位,也致使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开展。

  2.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从目前建筑业的总体情况来看,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以农民工最为突出。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使用的分包队伍的农民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招来即用。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伤亡者也是这部分人。

  2.5安全责任不明确

  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承包中,一包了之或层层转包,甚至违法签订生死合同,把事故责任全部推给分包商,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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