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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煤事故未报背后的隐情

      阳煤集团宣传部部长王继平认为,阳煤集团在四起事故中只负有监管责任,他说:“矿方和包工方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写清楚了,包工方招兵买马都是自己的事情。”王继平坦承,几年前,山西省有关部门就已经禁止企业如此用工了,但是,在煤炭企业里“违规用工”的情况普遍存在。

  鉴于这种情况,对四起矿难,王继平表示,“我们现在也不清楚这些事故究竟应该由谁来上报”

  刘向佳(化名)发现了一个秘密。

  刘向佳,在晋四川人,自称“一个专为煤矿事故中受伤老乡维权的好人。”2013年,刘向佳在为一个老乡维权过程中发现了一个秘密:是年,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阳煤集团)发生多起矿难,有多名矿工罹难,而且,这些矿难和罹难者都被隐藏了。

  这些事故是否已按规定上报?面对本刊记者询问,阳煤集团对此没有直接回答,表示,“我们现在也不清楚这些事故究竟应该由谁来上报。”

  层层转包的“炮”队

  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山西朔州市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52岁的陈有凡裹着一条白色的被子,直挺挺躺在房间床上。

  他的左眼球蒙着一层灰色膜状物,身体右侧失去知觉,嗓音浑浊得让人难以听清楚他在说什么。正是发生在阳煤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泰安煤业)井下的一起事故让陈有凡变成了这般模样。

  陈有凡的手书材料说:“2012年6月16日晚11时30分,我们7个人上夜班,我和小覃、苏国安在第四回采工作面使用3米长的转杆打眼放炮,共计打了15个眼,每眼装炸药10管。

  我们3人在第四回采工作面放完炮就去第三回采工作面打眼,打完炮眼,小覃和苏国安装炸药,我去第四回采工作面挂滑轮。当我快走到7米高的工作面时感觉四肢无力、神志不清,忽然晕倒了。

  我醒来时,已经住进了朔州市平鲁区中医院,医院通知我是急性脑出血,炮工包工队领导何明贵也没有和院方说明我出事的原因。后来,我的亲人和工友向专家咨询得知,我工作的106巷道一直通风不好,缺氧严重,炮烟无处走散才导致我大脑缺氧(出血)。

  2012年7月13日,我病情稍有好转,包工头就急冲冲给我办了出院手续,让我回家休养,不给治疗了。包工头让我必须签订一份调解书,以我自身病发为由,给我7000元路费,施工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陈有凡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他出院后病情急速恶化,包工头给的7000元路费很快就花光了,他只能留在朔州硬撑着。为了给陈有凡治病,他的儿子陈波及工友刘向佳曾找过泰安煤业,“矿里就不认账,说根本没有陈有凡这个人。”

  据陈有凡回忆,泰安煤业将基建工程承包给温州井巷有限公司,而温州井巷有限公司又将炮采工程转包给四川施工队。

  陈有凡受雇于四川施工队,“我没有炮工资质,队里其他人也没有。”刘向佳则告诉本刊记者:这些没有资质的炮工一直在泰安煤业井下打眼放炮,“2013年10月28、29、30日,还有工友从井下拍摄到四川施工队炮工打眼放炮的画面。”

  2012年2月至6月陈有凡一直在井下做炮工,但是,在煤矿的记录里就没有他这个人,“煤矿就不让施工队的工人住在矿区里,也不签订书面的合同,他们这些队伍,这些人在矿里根本查不到,出了事不认账。”陈波说。

  四起矿难

  “煤矿应该为陈有凡负责,但是他们却置之不理!”刘向佳说。

  为了给陈有凡维权,刘向佳开始收集证据,在接触了很多矿工后,他发现陈有凡的境遇并不算最糟糕的,“起码他还活着。”

  刘向佳告诉本刊记者,2013年7月至11月,阳煤集团先后发生4起矿难,有4名矿工罹难。依据刘向佳提供的材料,四起矿难分别为:

  2013年7月6日,阳煤集团平舒煤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山西晋中市寿阳县 记者注)井下发生矿难。死者:姜秀胜,41岁。

  2013年9月29日,阳煤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有限公司(所在地阳泉市平定县 记者注)井下发生矿难。死者:贾宝红,25岁。

  2013年10月31日,阳煤集团二矿(所在地阳泉市矿区 记者注)井下发生矿难。死者:白润柱,48岁。

  2013年11月4日,阳煤集团新景矿(所在地阳泉市矿区 记者注)井下发生矿难。死者:王元江(又名王红军 记者注),40岁。

  为了验证矿难的真实性,本刊记者前往晋中市、阳泉市进行了实地调查。

  在晋中市寿阳县温家庄乡大兴庄村,40岁的贺全娥向本刊证实:2013年7月6日早上,在阳煤集团平舒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的事故中她的丈夫姜秀胜遇难,“井下捅煤罐出的事,”贺全娥说,“煤矿一次性处理,给钱了事。”

  在阳泉市平定县石门口乡石门口村,贾宝红的父亲贾贵祥告诉本刊记者:9月29日贾宝红在井下被崩断的钢丝绳打中头部致死。贾宝红同村的工友蔡虎良说,贾宝红的确是在阳煤集团平定东升兴裕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出的事。矿难发生后不久,蔡虎良即从煤矿辞职,“出了这个事情,再不敢去煤矿了。”

  在阳泉市开发区康达小区,不愿具名的知情人透露:2013年10月31日,阳煤集团二矿井下西四尺采区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原因系准备队副队长48岁的白润柱安装支架时违规操作被枕木砸中头部致死。

  在阳泉市郊区平坦镇长吉岭村,王元江的叔叔王银德、妻子王春雁、同村邻居李银扣均证实:2013年11月4日,在阳煤集团新景矿发生的冒顶事故中王元江遇难,“煤矿处理得很快,十一二天就把尸体火化了。”李银扣说。

  “不清楚这些事故究竟应该由谁来上报”

  阳煤集团宣传部新闻科科长高金祥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四起矿难“基本不假”。他说:“矿上好多工程是外包的,有些什么责任,合同里早都明确了。”

  阳煤集团宣传部部长王继平则认为,阳煤集团在四起事故中只负有监管责任,他说:“矿方和包工方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写清楚了,包工方招兵买马都是自己的事情。”王继平说,几年前,山西省有关部门就已经禁止企业如此用工了,但是,在煤炭企业里“违规用工”的情况普遍存在,“除了六长(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队长 记者注)是自己的,其他都是工头的。”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既然有条例,阳煤集团发生的四起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对此问题,王继平没有直接回答,他说:“我们现在也不清楚这些事故究竟应该由谁来上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中监察分局副局长李运杰、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阳泉监察分局事故调查室主任董耀辉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依照他们的记录,阳煤集团发生的四起事故未向他们上报。

  “按照国家规定,一个人的死亡事故也必须上报,”董耀辉说,“如果事故存在,这种行为叫瞒报。”

  背后的隐情

  事故为什么没有上报?对此,董耀辉分析认为,“阳煤集团领导的压力大。”

  2013年1月7日,阳煤集团寺家庄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导致7人遇难。2013年1月8日,山西省政府责令阳煤集团全面停产整顿。

  “2013年,山西省要将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阳煤集团一起事故就死了多人,省里当然要严厉批评,阳煤集团的领导压力很大。”董耀辉说。

  据本刊记者了解:2013年,山西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077,而阳煤集团百万吨死亡率为0.11。

  2013年12月30日,阳煤集团召开2014年安全工作会,在对2013年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时,阳煤集团董事长赵石平用八个字来形容“干得艰难,压力巨大” 。

  赵石平说,寺家庄煤矿瓦斯事故在全省造成了恶劣影响,把阳煤集团的安全工作推向绝境,社会影响、政治影响、经济影响难以估量。面对严峻的安全形势,阳煤集团被迫采取非常规措施,但百万吨死亡率还是超过了省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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