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该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纪委书记、生产矿长任副组长的工资分配管理效能监察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效能监察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此次监察是针对各单位1月至9月份工资奖金分配、民主管理、劳动用工、区(科)队务公开以及工资分配基础台帐,职工考勤、工票等基础工作情况进行监察。首先由各单位根据监察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然后由监察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台帐、帐簿、报表等方式进行监察。
该矿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资分配管理”效能监察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要加强对工资分配的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好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区队工资分配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下达监察建议书或决定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监察决定,或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单位,给予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职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