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安全生产>水下爆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水下爆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水下爆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渔港工程的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2008年4月10日开始我单位将要在祥渔村海域进行水下爆破作业。为确保当地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现采取下列防范措施:
        1、爆破作业时,我们设置警戒人、警戒线、警报信号。当地居民应自觉服从指挥,站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区域,避免误伤。
        2、爆破作业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3、水下爆破作业安全距离:
        (1)、距爆破点直径1500m以内禁止任何人游泳;
        (2)、距爆破点直径2600m以内禁止进行潜水作业;
        (3)、距爆破点直径200m以内禁止停泊铁质船舶;
        (4)、距爆破点直径350m以内禁止停泊木制船舶;
        4、警戒标志和音响信号的意义:
        警示音响为警报器
        第一次信号……所有爆破无关人员立即撤离到危险以外或指定的安全地点,危险区边界要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海域。现场负责人根据此信号下达命令由起爆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经检查确无瞎炮认后,发出解除警报信号,未发出信号前禁止车、人通行。
        施工给当地居民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08年4月10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机制砂石高质量发展(机制砂的未来前景)

上一篇:中海油物资采购招标中心(中国海洋石油招标投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