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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施工安全管理(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尾矿库施工安全管理(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尾矿库安全管理:第一节& nbsp尾矿库管理:第一条& nbsp& nbsp管理者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的管辖范围内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落实本规定对尾矿库安全的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 & nbsp第二条& nbsp& nbsp矿山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nbsp(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二)编制尾矿库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三)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四)编制各种灾害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五)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保存和整理;(六)按有关规定审批和核准尾矿库设计、建设和检测项目;(七)组织实施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八)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抢险,发现重大事故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九)组织培训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 【下一篇】第三条:尾矿车间、工段或班组主要职责:& nbsp(一)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指示和任务;(二)建立健全尾矿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编制年度、季度作业计划和详细作业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运输、分级、筑坝和泄洪管理;(四)日常检查和观察,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五)及时、全面记录尾矿库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情况。 & nbsp第四条& nbsp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尾矿浓缩分级、放矿筑坝、回水排水、防洪抗震等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 nbsp第五条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下列涉及尾矿库安全的事项:(一)筑坝方式;(2)坝型、坝外坡比和最终坝轴线位置;(三)大坝防渗、排水和反滤层的设置;(4)泄洪系统的类型、布局和全尺寸;(五)将尾矿、废料或废水排入设计库外。 & nbsp第六条& nbsp企业必须经常巡查夔州周围的山体,及时处理发现的山体滑坡和异常现象。 & nbsp第七条& nbsp未经技术论证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库区从事采矿作业。 库区内严禁爆破、乱挖尾矿和炸鱼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活动。 【下】第八条:尾矿库使用到设计最终坝高的1/2 2/3时,应对尾矿库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分析。 & nbsp第九条& nbsp尾矿库使用到最终设计标高前2-3年,应进行封闭设计。连续生产需要扩建或新建尾矿库时,应根据建设工期提前制定扩建或新建尾矿库的规划设计,保证新老尾矿库的衔接。 & nbsp第十条:封闭式尾矿库的设计和建设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报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 nbsp封闭式尾矿库设计和施工方案未经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企业不得进行封闭式尾矿库建设。 & nbsp第十一条尾矿库闭库后,必须报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闭库。 & nbsp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关闭尾矿库。 & nbsp第十二条闭坑尾矿库的安全管理由原企业负责,地方政府落实破产企业闭坑尾矿库管理责任单位或企业。 关闭的尾矿库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时,必须经过可行性设计论证,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下一篇】第十三条:企业 建立以下尾矿库管理档案: (一)施工文件及相关原始资料;(二)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四)防洪组织和防洪物资的准备;(5)尾矿库的防洪及应急措施;(6)尾矿库内各构筑物的运行指标和实测数据;(七)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 nbsp第2节& nbsp& nbsp& nbsp尾矿排放 筑坝:第十四条: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洪、放矿和冬季冰下回水的要求。 & nbsp第十五条:尾矿坝施工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超高、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 & nbsp第十六条:每次大坝填筑作业前,必须对岸坡进行处理。 隐蔽工程应做好银行处理记录。如遇泉水、水井、隧道或洞穴,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只有在合格的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填筑大坝。 & nbsp第十七条:除修坝或移动放矿管时外,应采用上游尾矿筑坝方式,使坝前放矿均匀分散,不允许随意从库后或库侧放矿。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nbsp(1)粗粒尾矿堆积在坝前,细粒排入仓内。沉积海滩不允许有大面积的淤泥沉积;(2)沉积海滩顶部应平坦;(三)沉积海滩的坡度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严禁泥浆沿子坝坝趾横向流动冲刷大坝;(五)矿浆不得冲刷坝坡;(六)放矿应由专人管理。 【下篇】第十八条:当坝体较长时,应分段交替进行放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并应避开边坡、扇形坡或滩面大量细粒尾矿,集中堆积在一端或一侧。 & nbsp第19条:距离、位置、同时开孔数量、出料时间、使用的水力旋流器数量、移动周期和出料孔距离应根据设计要求或作业计划进行操作。 分散放矿支管和导流槽伸入仓内的长度和距滩面的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nbsp第二十条为保护初坝反滤层不被尾水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放矿方式,尽快形成滩面,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出。 & nbsp第二十一条冻结期、事故期或因故确需长时间集中放矿时,不得有影响后续堆积坝稳定的不利因素。 & nbsp第二十二条:岩溶地区的尾矿库,应当加强周边放矿,加快防渗层的形成,减少渗漏和水洞事故。 & nbsp第二十三条:每座子坝建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应由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主要检查内容:& nbsp(1)子坝的断面尺寸、长度、轴线位置和坡比;(二)新建子坝坝顶、坝趾高程,水库水面高程;(3)尾矿坝施工质量 & nbsp第二十四条:尾矿库滩和下游坝坡上不得有积水坑。 & nbsp第二十五条:大坝外坡的维护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措施:(1)在坝面修筑人字沟或网状排水沟;(二)在坡面种植草皮或灌木;(三)利用砾石、矸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 【下一篇】第三节:水位控制 尾矿库防洪:第二十六条:控制尾矿库水位应遵循的原则:(一)在满足回水水质水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库水位;(2)当壅水与大坝安全要求对滩长和超高有矛盾时,应保证大坝安全;(3)水位线应基本平行于坝轴线。 当尾矿库的实际情况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应在汛期前进行防洪演算。 & nbsp第二十七条:汛期前,应采取以下防洪措施: (一)明确防洪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下游居民值班、巡逻、疏散计划等各项制度,组建防洪抢险队伍;(二)疏浚防洪截水沟、大坝排水沟和下游泄洪河(渠);详细检查泄洪系统和坝体的安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泄洪出口底梁的高程,打开泄洪出口底梁以上1.5倍调洪高度范围内的所有挡水板,清除泄洪出口前水面漂浮物,保证泄洪设施畅通;库内有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三)准备足够的抗洪抢险物资,落实抢险措施;(四)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天气预报,确保大坝道路、通讯、供电和照明线路可靠畅通。 & nbsp第二十八条排除水库蓄水或水库水位大幅下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紧急情况下不宜突然下降。 & nbsp第二十九条:或岩溶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库内水深,防止落水洞漏水事故。 & nbsp第三十条:& nbsp& nbsp未经技术论证,常规子坝不得用于拦洪。 & nbsp第三十一条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泄洪建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清理。 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水库水位,防止连续暴雨后垮坝。 & nbsp第三十二条:尾矿库滩或坝肩不得设置溢洪道。 具备地形条件的尾矿库可设置超常的泄洪通道。 & nbsp第三十三条尾矿库排水结构停止后,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 一般情况下,井内左静顶部必须封堵或封堵在隧道分支处,严禁封堵在排水井上部。 【下一篇】第四节:& nbsp排水设施的管理 防渗:第三十四条:尾矿坝的排水设施包括排水棱柱体、排水垫层、排水盲沟和各种排水井。 尾矿坝运行过程中,如需增设或更新排水设施,应进行技术论证,并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 nbsp第三十五条:排水设施属于隐蔽工程,必须认真选材,按设计要求施工,详细填写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并绘制竣工图。 排水设施的施工可参照《碾压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 & nbsp第三十六条:桥台、盲沟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防止集中渗漏。 & nbsp第三十七条尾矿库运行期间,应加强观测,注意坝体浸润线逸出点的变化和分布,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 & nbsp第三十八条当发现坝面出现局部隆起、坍塌、流土、管涌、渗水量增大或渗水浑浊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加强观测,同时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情况严重的,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 nbsp第5节& nbsp& nbsp& nbsp防震 尾矿库抗震:第三十九条:地震区尾矿库应当制定相应的防震抗震应急预案,包括: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 nbsp(二)尾矿库防震和抗震措施;& nbsp(3)抗震防震的物质支持;& nbsp(四)尾矿坝下游居民的地震应急预案;& nbsp(五)震前值班、大坝巡查等制度。 & nbsp第四十条尾矿库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必须进行加固。 [下]第四十一条严格控制水库水位,确保抗震设计要求的安全滩长满足地震条件下大坝稳定的要求。 & nbsp第四十二条上游有尾矿库、排土场、水库等工程设施的,应当了解上游设施的稳定性,必要时采取预防措施。 & nbsp第四十三条地震发生后,必须对尾矿库进行检查和检测,对损坏部分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 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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