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采煤工作面每推进0.9m应回收帮锚杆12根,托盘12个,螺母12个,由生产科根据采煤工作面实际推进度,核算出应回收帮锚杆支护材料的数量。综放工区将回收的帮锚杆支护材料上交到物管科,月底由生产科、物管科、内部市场化办公室、审计科、财务科、综放工区共同对回收材料进行清查,回收率达到90%的要求后,按照锚杆10元/个、托盘3元/个、螺母2元/个的原则对综放进行奖励。低于90%时,按照损失锚杆同等价格对综放工区进行处罚。
锚杆支护材料的回收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能降低材料成本,降低帮部锚杆对回采工作面运输系统的影响,进一步增强该矿职工成本意识,树立节约成本思想,大力提高工区员工成本管理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