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7月31日发布的公示显示,2018年陕西省将关闭退出21处煤矿,去产能581万吨/年。
公示表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引导退出煤矿关闭工作,按煤矿隶属关系由煤矿所在市、县(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关闭煤矿必须停止一切生产活动,由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要求,逐矿进行验收。
各有关部门据此吊(注)销关闭煤矿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许可证等证照,并停止供给生产用电。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之前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陕西省共有生产煤矿219处,建设煤矿179处,合计产能53784万吨/年。2017年全年,陕西省累计生产原煤55024.68万吨,同比增加6047.41万吨,上升12.35%。2018年1-6月,陕西省累计生产原煤25752.42万吨,同比增加2664.25万吨,上升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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