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排查,防控薄弱人员。该矿围绕塑造本质安全型员工、防范潜在人为隐患这一中心,要求各区队必须严格落实班前薄弱人员排查制度,通过“望、闻、问”等多种方式,超前排查界定,防止饮酒、带病、有情绪、思想不稳定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职工下井作业。同时,在工作中通过薄弱人员“网络档案”、临近岗位互保联保、电话调岗、管理人员巡岗、群监组织查岗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薄弱人员的全过程帮扶管控,从而有效防范了薄弱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安全系数。
加大教育,减少不放心人。该矿就通过班前会、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全员中开展安全形势任务教育,认真学习解读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特别是山东能源和集团公司2015年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矿一号文精神,让职工及时了解上级及我矿安全生产形势和新一年的工作重点。坚持定期进行事故案例剖析学习,借助3D动画技术模拟还原事故现场,进一步扩大“事故案例”教育的影响力和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培养职工“四不伤害”的良好行为习惯。同时,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好长期“过紧日子、过苦日子”的思想准备,坚定信心,同心协力,打好持久战。
规范制度,严惩不称职人员。构建了矿、专业、科室、区队、班组、岗位六个层级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严抓责任落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坚定不移地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在工作中,不分职务和岗位,凡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进行安全问责,从严从重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对分管领导、专业副总和科室负责人全部进行责任追究,工区“三大员”一律撤职,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记入个人档案,上黑名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二十条禁令,对违反禁令的管理干部一律撤职、员工一律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