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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发火征兆

 自然发火征兆
规程条文】第二百六十五条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制定防治采空区(特别是工作面始采线、终采线、上下煤柱线和三角点)、巷道高冒区、煤柱破坏区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
当井下发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在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封闭危险区域。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执行说明】自然发火征兆主要有:
1.人体感知征兆:煤、岩、空气和水的温度超过正常值,附近巷道湿度增大,附近巷道壁面和支架表面出现水珠(挂汗),巷道中有煤油、汽油、松节油和焦油等气味。
2.仪器检测征兆:出现CO且其含量呈上升趋势,氧含量持续降低,出现其他有毒有害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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