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面上,发改委、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据悉,煤炭生产企业中,设有储煤厂的煤矿,当动力煤价格处于绿色区域时,应保持不低于5天设计产量的最低储煤量;当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下跌超出绿色区域下限时,煤矿应保持不低于7天设计产量的最低储煤量;当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超出绿色区域上限时,煤矿储煤量可不高于3天设计产量。 上周北方港口库存回落,其中秦港日均装船发运量60.6万吨,日均铁路调进量59.6万吨,港存-11至659万吨;黄骅港-40至180万吨;曹妃甸港-49至206万吨,京唐港国投港区库存+1至123万吨。 上周沿海电厂日耗震荡回升,截止周五沿海六大电力集团合计耗煤70.4万吨,合计电煤库存1182万吨,存煤可用天数17天。 上周煤炭海运费延续上涨,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报1505,当周累计上涨14.3%。 整体来看,12月电厂日耗季节性回升叠加铁路运力限制,港口煤价跌势放缓,但产地供应尚可,坑口调整之势有望延续。而对于期货盘面来说,5月合约贴水幅度较大,但供需面松平衡预期下有调整压力。 策略上,观望,关注周边市场氛围、电厂日耗回升及供暖季产能释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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