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单位2018年度自行提报的生产经营指标,集团公司将1-4月份产量、利润、营业收入以及均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排名通报。
一、排名情况
(一)比自报指标
1.生产矿井比自报指标综合排名前六位的单位分别是华泰矿业106.74分、万祥矿业105.17分、鄂庄煤矿105.14分、华丰煤矿104.6分、金黄庄矿业104.33分、内蒙能源103.43分,排名后三位的分别是华恒矿业83.02分、协庄煤矿92.86分、赵官能源99.48分。
2.非煤单位比自报指标综合排名前两位的单位分别是新矿国际113.84分、矿管集团110.8分,最后一位的是天乐城76.5分。
(二)比同期
1.生产矿井比同期综合排名前六位的单位分别是金黄庄矿业111.67分、水煤公司109.9分、华泰矿业109.14分、万祥矿业107.77分、翟镇煤矿107.33分、新阳能源107.06分,排名后三位的分别是协庄煤矿95.46分、赵官能源96.11分、黑沟煤业97.77分。
2.非煤单位比同期综合排名前两位的单位分别是新矿国际118.83分、天乐城116.09分,最后一位的是供销公司100.66分。
二、有关要求
(一)未完成利润指标的单位,月度基薪按欠目标比例同比例扣减核定的基薪标准,最低扣至实发工资1700元。同时,集团公司党委将对综合排名生产矿井后三名、非煤单位最后一名的单位党政负责人予以约谈。
(二)各单位要对标得分较高的单位,从通报得分上找差距,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梳理分解2018年度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