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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地条钢”不宜盲目扩大

在经济观察报6.18日刊发的《直击“地条钢”大抽查》一文中,有以下陈述,“比如仍有企业存在违法违规使用中频炉生产法兰盘(连接两个管件端口的零件)、违规新增产能等问题,还有一些问题正在进一步核实”;


“经济观察报记者注意到,现场抽查的企业基本都是用中频炉或冲天炉融化废钢铁、铁合金,浇铸制作铸件的企业”;“国家发改委就通报了宁夏、陕西、江西三地共3家企业涉及违规新增产能、铸造中频炉违规转产、违规使用中频炉生产法兰盘等”。


众所周知,法兰盘并非钢材,和文中提到的“井盖、锁匹、扣件、阀门等”等一样,属于机械零件或结构件中的铸件,包括铸铁件、铸钢件以及其它材质铸件。


在铸造生产中,根据不同产品和技术要求,冲天炉(仅限于铸铁)、电弧炉和不同频率的感应炉,都被广泛应用,有时还被双联使用。使用中频炉生产法兰盘等机械零件,是机械工厂铸造工序的常规工艺,究竟“违法违规”在何处?这和钢铁企业的增加产能、和“地条钢,其实是风马牛不相及。


如果对取缔”地条钢”盲目扩大化,将铸件也视为钢材,将铸造厂等同于钢铁厂,对感应炉用于铸件生产也加以禁绝,全国不知有多少铸造车间将关门。


当然长期以来,铸造厂环保问题不容乐观,但政策和执法要精准、要有针对性,环保问题就按环保问题处理,不能随意错位、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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