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1月8日,新巨龙公司顺利通过菏泽市煤炭局组织的复产验收工作,现已恢复生产。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张殿振陪同验收。
菏泽市煤炭局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照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要求、《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进行了全面排查,经综合分析后,专家组一致认为,新巨龙公司全面构建“11167”冲击地压综合防治体系,在采掘工作面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冲击地压监测和防治措施,矿井满足复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验收合格同意复产。投产后尽快整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落实有关建议,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建章立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