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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畅“船煤”信息汇总 2019-2-13(第26期)

一、运价

(1)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

13日,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继续小幅上行,综合指数较昨日上涨13.73点至571.01点,各航线运价涨幅在0.2元/吨-0.9元/吨不等。具体情况如下:

运价

据了解,目前工业企业陆续复工,尤其是水泥化工行业对优质低卡煤的采购需求增多,带动市场释放部分货盘;加之节后非煤货种占用较大运力,且有部分船东尚未开工复航,可用运力相对减少,支撑运价延续小幅上涨。

另外,近期中东部地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带动耗煤略有回升,加之进口煤后期政策暂未明朗,终端对其采购趋于谨慎使得内贸采购需求增加,也是支撑煤炭运价的重要因素;不过整体来看,目前下游电厂在库存高企、日耗偏弱下拉运积极性难以明显提升,虽有货盘报出仍属少量,煤炭运输市场依旧较为清冷,使得煤炭运价上涨幅度仍显有限。

(2)波罗的海指数

12日,BDI指数触底,小幅反弹3点至598点,其中,海岬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日下跌25点,巴拿马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上涨14点,超灵便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日上涨25点,灵便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日上涨4点;自1月18日以来BDI指数连续暴跌,市场分析多认为,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出现单边快速杀跌,暗示全球经济活动有放缓趋势,贸易环境持续恶化。具体情况如下:

BDI

二、汾渭CCI指数及CCTD环渤海动力煤现货参考价

(1)汾渭CCI指数

CCI

(2)CCTD环渤海动力煤现货参考

CCTD

目前港口市场仍较冷清,电厂方面需求未见明显起色不过5000大卡低硫山西煤需求相对较好,采购以水泥和化工用户为主,贸易商报价试探性上涨,5000大卡动力煤主流报价在515元/吨左右,5500大卡动力煤主流报价在590元/吨左右。

根据煤炭资源网了解,有人士分析指出,最近全国范围气温持续下降,南方部分地区外来电减少,火电压力加大,加之部分工业企业复工,火电负荷大幅增加,拉动沿海煤市短暂趋好,港口动力煤价格节后或将迎来一波反弹;不过受制约下游电厂库存高位,以及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等因素影响,此轮港口煤价涨幅有限,持续时间较短。

、六大电厂库存、日耗

13日,六大电厂整体库存1742.28万吨,较昨日增加64.81万吨;日耗44.51万吨,基本与昨日持平;存煤可用天数39.14天,较昨日增加1.41天。具体情况如下:

六大电厂

近日,六大电厂日耗稳定于44万吨左右,同时其库存持续向上积累至1700万吨以上,存煤可用天数高达近40天;从数据来看,受制于工业企业尚未完全复工,目前电厂日耗暂未全面恢复,库存高企下其基本无补库压力,预计短期内其仍以观望为主,暂难出现大规模集中采购。

另外,根据中央气象台预报,未来10天影响我国的冷空气活动频繁,西北地区、华北、黄淮、江淮、江汉、江南北部等地平均气温偏低2~3℃,其中13-14日西北地区东部、华北、黄淮、江汉北部等地将出现小到中雪或雨夹雪,江淮、江南、华南西部降水日数有6~8天,预计电厂耗煤或将在当前水平继续回升。

四、环渤海港口库存及锚地船舶数量

13日,环渤海港口库存2060.2万吨,较昨日下降1.2万吨。其中,曹妃甸港区库存较昨日增加4.2万吨,京唐港区库存较昨日下降5万吨,神华黄骅港库存较昨日下降7.9万吨,秦皇岛港库存较昨日增加7.5万吨。具体情况如下:

港口库存

近日,环渤海港口装卸双低,调入调出相对均衡下库存窄幅波动。一方面,虽然南方地区多雨雪降温,民用电负荷有所增加,但库存相互对充裕下终端电厂多保持观望,实际成交偏少,加之部分港口封航制约装船,调出量未见明显提升;另一方面,上游部分中小煤矿尚未复产,煤炭供给受限,铁路运量依旧延续低位,个别优质煤种相对紧张。

按照往年惯例,正月十五过后下游工业、企业多正式复工,电厂用煤需求随之增加,或带动煤炭市场逐渐趋于活跃。

锚地船舶数量

目前,下游电厂日耗虽小幅回升,但库存高企下其仍继续放缓采购,港口交投活跃度较低,到港拉运船舶依旧相对低迷,环渤海四港锚地船舶数量增加有限。

13日,环渤海四港锚地船舶数量90条,其中秦皇岛港24条,国投曹妃甸港14条,神华黄骅港49条,国投京唐港3条。具体情况如下:

锚地船舶

、各港口生产动态

13日,秦皇岛港调入量47.8万吨,吞吐40.3万吨;神华黄骅港调入量50万吨,吞吐量62万吨;国投曹妃甸港调入量17.6万吨,吞吐量2.3万吨;曹二期调入量6.7吨,吞吐量14.3万吨;华能曹妃甸调入量9.2万吨,吞吐量6.4万吨;京唐老港调入量5.3万吨,吞吐量2.3万吨;国投京唐港调入量18.5万吨,吞吐量21.5万吨;京唐3640调入量8.4万吨,吞吐量13.2万吨。具体数据如下:

生产动态

六、环渤海动力煤指数

本报告期(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12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572元/吨,环比上行1元/吨。具体情况如下:

动力煤指数

分析认为,春节期间动力煤市场交易开启休眠模式,尽管电厂场存同比倍增、港口不同程度出现空泊、产地价格仍向下承压,但长协煤的拉运及节前购销合同的兑现支撑环渤海港口生产平稳运行,节后随着买卖交投逐步恢复,市场看多情绪升温。具体看来,以下几方面促使本期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小幅上涨:

1、节后部分工业企业进入复工阶段,港口市场报盘、还盘逐渐活跃,尤其是水泥化工行业对优质低卡煤的采购需求增多,采购放量支撑煤价上涨;

2、煤炭进口通关难度加大,进口周期有所延长,在后期政策不明朗的背景下,终端对进口煤的采购更加谨慎,内贸采购需求增加;

3、目前发运到港的煤炭价格仍处于倒挂区间,叠加部分港口上调作业包干费,对下水煤成本支撑较强。

2月封航情况

近日,受大风天气影响,环渤海各港封航较为频繁,具体情况如下:

封航

八、水况信息

今日水况信息如下:

水况信息

、天气及海况天气

(1)天气

1、华北黄淮有较明显降雪

13-14日,西北地区东部、华北、黄淮、江汉北部等地将出现小到中雪或雨夹雪,其中内蒙古中东部局地有大雪。

2、江淮江南多阴雨天气

未来10天,江淮、江南、华南西部及贵州等地多阴雨天气,大部地区降水日数有6~8天。

(2)海况天气

13日08时至14日08时,东海大部海域、台湾海峡将有5~7级、阵风8级的东北风,黄海东部和南部海域、巴士海峡、南海东北部和南部海域将有5~6级、阵风7级的偏东到东北风;北部湾将有轻雾,能见度不足10公里。

14日08时至15日08时,渤海、渤海海峡将有4~6级、阵风7级的东北风转西北风或偏西风,黄海南部海域、东海大部海域、台湾海峡、南海南部海域将有4~6级、阵风7级的偏东到东北风,巴士海峡、南海东北部海域将有5~6级、阵风7级的偏东到东南风;琼州海峡将有轻雾,能见度不足10公里。

15日08时至16日08时,东海大部海域将有5~7级、阵风8级的偏北风或东北风,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大海域将有5~6级、阵风7级的西北风到偏北风,台湾海峡将有4~6级、阵风7级的东北风,巴士海峡将有5~6级、阵风7级的偏东到东南风,南海东北部和南部海域将有4~6级、阵风7级的偏东到东北风。

、相关资讯

1、京唐三港煤运形势看好。

2018年,京唐港(国投京唐港、京唐老港、京唐港36-40#泊位)合计完成煤炭吞吐量12330万吨,较前一年增加2110万吨。其中,国投京唐港完成煤炭吞吐量同比增加1030万吨,京唐老港完成煤炭吞吐量同比增加230万吨,京唐新港(36-40#泊位)完成煤炭吞吐量同比增加850万吨,三港均实现了满负荷运转。

京唐港(国投京唐港、京唐老港、京唐新港)主要依靠大秦线分支迁曹线、滦港线供应煤炭。京唐老港,现有煤炭运输能力2500万吨/年,拥有1台装船机,3个泊位,堆场设计煤炭堆存能力350万吨。目前,主要采用抓斗卸车,C63、C70、C76、C80等车型均可接卸;采用门机装船。京唐港主打的货源以中煤、同煤资源,剩下一部分来自山西地方和内蒙资源。

国投京唐港由国投控股建设,2007年8月底完成重载联动试车,设计煤炭吞吐能力为5000万吨/年,堆存能力为230万吨,2台三翻式、1台两翻式翻车机,4台装船机,3个泊位,设计堆存能力231万吨;主打中煤、同煤资源。

京唐港36-40#码头于2014年下半年投产,拥有2台四翻式翻车机,4台装船机,3个泊位(能装船也能卸船)。设计装船能力为3650万吨/吨,卸船能力1950万吨,堆存能力为233万吨。

2018年,京唐三港通过加强与矿路航电等各方的协调联系,增加优质资源进港数量,加快货物周转,煤炭吞吐均实现满负荷运转。拥有1.115亿吨设计能力的京唐三港实际完成煤炭吞吐量达到1.233亿吨。

2019年,预计大秦线运量将达到4.7亿吨,准朔线投产,部分内蒙资源也将流向环渤海港口;预计今年,京唐三港煤炭吞吐量继续保持稳中有增态势。(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2、唐山市将根据气候变化规律分区域实施错峰生产。

近日,《唐山市重点行业2019年第二至三季度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根据唐山市近三年气候变化规律,将全市划分为两个区域。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对上风向区域及市区进行错峰生产。4、8、9月份,区域二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限产50%,其中绩效评价为A类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限产20%,高炉限产比例延续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5、6、7月份,区域一钢铁企业执行此项要求。(证券时报)

3、山西取消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山西省政府日前印发通知,取消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制定了基金管理办法。

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自2007年10月实施,适用于山西省内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提取标准为每吨原煤产量10元,按月提取。由于煤市低迷,2013年8月起,山西允许煤炭企业暂停提取保证金。随着煤市好转,2017年8月起,山西规定由煤炭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恢复提取。

新印发实施的《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取消了上述保证金制度,要求对原保证金专户的资金进行划转、清退,取消原设立的保证金专户,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且适用范围扩大至全省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矿业权人。

按照规定,探矿权人或经探矿权人委托的地质勘查部门应一次性足额提取基金,提取标准为探矿权出让收益或委托合同费用的5%;采矿权人按季度提取基金,提取标准依据矿种系数和影响系数等因素综合确定。(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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