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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港务费下调15%

3月29日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货物港务费下调15%。


公告表示,2019年3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规【2019】2号),就降低港口收费工作作出进一步规定:货物港务费下调15%。


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表示,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按照新《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定的费率标准执行。


公告明确,按照“减项、并项”的原则,公司将堆存保管费、库场使用费并为库场使用费。


上述规定于2019年4月1日零时起(以靠泊时间为准)执行。


据悉,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9日成立。由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国投交通公司八家股东合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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