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以下提升机司机的运行操作:
1.地面主、副井提升机司机。
2.井下(暗)主、副井提升机司机。
3.凿井和矸石山用提升机司机。
4.直径1.6米及以上其它提升机司机。
第2条 生产和凿井用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入(不包括实习或熟悉期内的司机)。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第3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车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6条 司机接班后应作下列检查:
1.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联接件应齐全、牢固。
2.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
3.轴承润滑油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适当,油环转动灵活、平稳;强迫润滑系统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
4.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无损;试验过卷、松绳、脚踏紧急制动、闸瓦磨损,油压系统或风压系统的过压和欠压保护,声光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制动系统中,闸瓦、闸路表面应清洁无油污,液压站
油泵运转应正常,各电磁阀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油压或风压系统运行正常。液压站(或蓄能器)油量油质正常。
6.离合器油缸和盘式制动器不漏油,特别是不能污染闸路表面。
7.离合器位置正常,闭锁到位。
8.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
9.信号系统应正常,
10.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三、操作
第7条 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
1.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2.当司机所收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信号把钩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司机接到信号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信号把钩工,申请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第8条 进行特殊吊运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斜井人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运送其它火药时,不得超过4米/秒。在启动和停止提升机时,运行平稳,禁止发生震动(运送前司机与信号把钩工必须电话联系)。
2.吊运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3.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不大于0.3米/秒。
第9条 提升机起动前应做以下工作:
1.起动辅助设备:
(1)起动液压站或制动油泵或空压机。
(2)起动冷却水泵或风机。
(3)起动润滑油泵。
(4)起动
> 直流发电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直流提升机)。
(5)做好动力制动直流电源的供电准备(对动力制动系统)。
(6)起动低频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对低频制动系统)。
2.观察下列仪表指示是否准确、正常,无误后,方可开车:
(1)电压表。
(2)油压表。
(3)电流表等。
3.司机台各手柄、旋钮置于运行位置。
第10条 提升机的起动与运行。
1.起动顺序:
(1)接到开车信号后,将保险闸移至松开位置(指保险闸施闸时)。
(2)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闸至松开位置,将主令控制器推至第一步,开始起动。
(3)根据电流情况,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2.提升机在起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1)电流、电压、油压等各指示仪表的读数应符合规定。
(2)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和移动速度应正确。
(3)信号盘的信号变化情况。
(4)各运转部位的声响应正常。
(5)各种保护装置的声光显示应正常。
(6)单钩提升下放时注意钢丝绳跳动有无异常,上提时电流表无异常摆动。
第11条 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1.根据深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铃示警及时减速。
(1)将主令控制器拉(或推)至“0”位。
(2)用工作闸点动施闸,按要求及时准确减速。
(3)对有动力制动的提升机要注意观察,使制动电源正常投入,确保提升机正确减速。
2.根据终点信号,及时用工作闸准确停车。
第12条 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的事故停车。
1.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断电,用工作闸制动进行中途停车。
(1)电流过大,加速太慢,起动不起来。
(2)运转部位发出异响。
(3)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
(4)过减速点不能正常减速。
(5)出现其它必须立即停车的不正常现象。
2.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断电,使用保险闸进行紧急停车。
(1)工作闸操作失灵。
(2)接到紧急停车信号。
(3)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
(4)出现其它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3.缠绕式提升机,在运行中出现松绳现象时应及时减速,如继续松绳时,应及时停车后反转,将已松出的绳缠紧后停车。
4.出现上述l、2、3项情况之一停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通知维修工处理,事后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第13条 在进行提升任务时,必须执行一司机操作、另一司机监护工作制度。
第14条 监护司机的职责:
1.监护操作司机按提升人员和下放重物的规定速度操作。
2.及时提醒操作司机进行减速、制动和停车。
3.出现应紧急停车而操作司机未操作时,监护司机可直接操作保险闸把
第15条 双滚筒提升机的调绳操作:
1.调绳前,必须将两勾提升容器卸空
> ,并将活滚筒侧容器放到井底。
2.调绳时,必须先将活滚筒固定好,方可打开离合器。
3.每次调绳时,应对活滚筒套注油后再进行调绳。
4.在合离合器前,应进行对齿,并在齿上加油后,再合离合器。
5.离合器啮合过紧,退不出或合不进时,可以送电,使死滚筒少许转动后再退(合),不得硬打,以防损坏离合器。
6.调绳期间,严禁单勾提升或下放。
7.调绳结束后检查液压系统,各电磁阀和离合油缸位置应准确,并要进行空载运行,确认无误时方能正常提升。
第16条 提升机司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为每小时一次。
2.巡回检查要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检查路线和检查内容依
次逐项检查,不得遗漏。
3.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1)司机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
(2)司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并通知维修工处理。
(3)所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经过,必须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第17条 提升饥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纪律:
1.司机操作时,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打电话。
2.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并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它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异物。
3.司机接班后严禁睡觉、打闹。
4.司机应轮换操作,每人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操作未结束前,禁止换人。因身体骤感不适,不能坚持操作时,可中途停车。并与信号把钩工联系,由另一司机代替。
5.对监护司机的示警性喊活,禁止对答。
第18条 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不超限)。
2.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3.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司机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6.检修后必须试车,并做过卷、松绳保护试验。
7.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8.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切断电源,锁住锁车器,并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示警牌。工作完毕后,摘除示警牌,并应缓慢起动。
9.操作滚筒离合时,应严格遵守离合的“分”、“合”操作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10.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做到:
(1)将安全闸手把移至施闸位置。
(2)主令控制器手把置于中间“o”位。
(3)切断控制回路电源。
11,事故停车后的注意事项:
(1)运行中发生
> 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动车。原因查清后,故障未能全部处理完毕,但已能暂时恢复运行,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恢复运行,将提升容器升降至终点位置,完成本勾提升行程后,再停车继续处理。
(2)钢丝绳如遭受紧急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待对钢丝绳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恢复运行。
(3)因电源停电停车时,应立即断开总开关,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放至“o”位。常用闸、保险闸手柄置于施闸位置。
(4)过卷停车时,如未发生故障,经与信号把钩工联系,将过卷开关复位后,恢复提升,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填写运行日志。
(5)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司机须外离处理事故时,至少应留一人坚守操作岗位。检修需要动车时,须由专人指挥。
四、收尾工作
第19条 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会同检修工认真检查验收,并作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20条 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环境卫生,并将工具、备品排列整齐和清点。
第2l条 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好各种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