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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操作规程汇编(2012年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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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操作规程汇编(2012年编)

  2012年元月

  目录

  第一部份 掘进类 1

  一、掘进风钻工技术操作规程 1

  二、掘进电钻工技术操作规程 3

  三、掘进木支护工技术操作规程 5

  四、掘进砌拱工技术操作规程 7

  五、掘进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 9

  六、掘进运输工技术操作规程 11

  七、掘进铺轨工技术操作规程 13

  八、急倾斜煤层立眼掘进技术操作规程 14

  第二部份 回采类 17

  一、回采电钻工技术操作规程 17

  二、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 19

  三、倾斜煤层回采支柱工操作操作规程 22

  四、回柱工技术操作规程 24

  五、急倾斜采(落)煤工技术操作规程 26

  第三部份 一通三防类 28

  一、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28

  二、防突员操作规程 30

  三、测风员操作规程 32

  四、仪器修理工操作规程 33

  五、


> 通风设施砌筑工技术操作规程 36

  第四部份 提升运输类 38

  一、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 38

  二、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40

  三、材料运输工操作规程 41

  四、溜煤眼放煤工操作规程 43

  五、小绞车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45

  第五部份 机电与设备类 47

  一、变电所操作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47

  二、井下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49

  三、水泵工技术操作规程 51

  四、主扇风机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54

  五、移动空压机技术操作规程 57

  六、砂轮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60

  七、焊割炬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62

  八、7655凿岩机操作规程 64

  九、内齿轮绞车操作规程 66

  十、电煤钻安全操作规程 68

  十一、木工平刨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9

  第六部份 其他类


> 71

  一、井巷维修工操作规程 71

  二、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74

  三、气瓶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75

  第一部份 掘进类

  一、掘进风钻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下井前准备好钎子、钻头、水钎、元丝、钳子、啄子等工具用品和润滑油。

  2、在作业碛头检查风钻、气腿、风管、水管的完整可靠之后加注润滑油,接上风源进行试运转。钻头装上钎子后要撞击斗紧。

  3、检查作业碛头的支架完整情况和顶帮危岩情况,发现异常时立即处理。

  4、校正中腰线后根据爆破要求在碛头上标出炮眼位置。禁止将炮眼布置在残眼上。

  5、检查碛头的局部通风情况,如属无风作业,应完善通风措施后再行开钻。

  (二)钻眼作业

  1、开眼前摆正炮眼方向、角度。要有助手在旁辅助开眼。

  2、开眼时送风量不宜过猛。只有在眼孔已钻13厘米以上时才允许正常推进。

  3、正常钻进时气腿应在眼——钻机——气腿的方向线上。注意气腿撑角适当,防止炮眼不直和卡钎。

  4、正常钻进时应将钻机端正抱稳,保持平衡,均匀供风,适度推进,经常排粉。

  5、发现卡钎时,应停止进眼,冲洗吹掉眼中岩浆和粉尘,再后退取钎,如不见效时,可将钻机取下,紧靠眼口四周轻微振动钎子,慢慢收钎子退出。发现钎子变形时,应立即换钎。

  6、打底眼和水沟眼有困难时,应在巷道底板上放一块木板,然后收钻机放在木板上徐徐推进。

  7、钻进中发现有来水增大,钻入空塘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

  8、钻进过程中注意顶帮危岩情况,发现异常,停机处理。

  9、禁止在从事装载作业和未处理完瞎炮的情况下进行钻眼。

  10、每个炮眼钻完后,必须立即清理完炮眼内的煤(岩)粉。

  (三)工作结束

  1、关闭碛头后面的风水闸阀。

  2、取下钎子、钻机和风水胶管,并将其放至远离碛头、不受冲击的安全地点。

  3、帮助放炮工清理炮眼,分清用途,防止混装。

  二、掘进电钻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准备好钻杆、钻头、啄子、试电笔等工具用品。

  2、在不带电的情况下检查电钻、电缆及插销、接头等是否完好无损。

  3、检查插销上有无火花痕迹,锁扣是否牢靠,插孔内有无煤粉。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插销禁止使用。

  4、检查电源开头是否灵活,有无漏电现象,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检查完后切断电源。

  5、运送电煤钻时应将切断电源的电缆绕成圈并绑在电煤钻上。只能手提肩扛,严禁用电缆线拖拉电煤钻。

  6、电缆应尽可能悬挂在巷道两帮。若横跨巷道和运输设备(矿车、溜子等)时应加横梁扶持。

  7、工作前先将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清楚,若有隐患先行处理。

  8、工作前还应检查


> 衣服、袖口、扣子、裤管等是否扎紧,防止钻进中被钻杆咬住。

  9、只有在临钻前才允许接通电源。

  (二)打眼工作

  1、按照“打眼放炮说明书”要求的位置、眼深、角度进行打眼。

  2、必须两人操作,一人掌钎定位(坚硬煤层应啄眼窝),一个人平端电煤钻操作。掌钎人只能站在电钻一侧。

  3、电宽钻推进时应抱稳端平,两足蹬稳,保持平衡,不能上下左右摆动。钻杆正对打眼方向,保持眼孔平直,避免卡钎。

  4、钻进中用力均匀,经常退钻排粉。发现电钻启动困难,声音不正常,严重抖动和有烧焦味时要立即停钻,切断电源后再处理。

  5、电煤钻温升过高(人手不能在外壳上停留)时应停钻处理。方法是把电煤钻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安全干燥处自然降温。

  6、带电运转的电煤钻应防止滴水受潮和漏电伤人。

  7、因钎子变形、钻头迟钝而造成卡钎时,应及时更换。

  8、中途停钻的电煤钻应拔出钎子,取下电钻,并将钎子立放炮壁。

  9、随时敲帮问顶,处理危岩隐患。

  (三)工作结束

  1、切断电源,拔下插销(严禁带电拔出),将电煤钻、钎子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收回工作面电缆,在指定地点盘码整齐。

  三、掘进木支护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熟悉作业碛头的支护说明书或向值班领导了解作业地点的支护技术要求。

  2、按支护要求检查支护材料的准备情况,特别是坑木的材径、长短和排材、笆片的质量、数量。

  3、准备好斧头、啄子等操作工具。

  4、清理作业碛头附近20m内的巷道环境,整理好作业区内的设备、材料和物品。带电物体和运转设备(含风筒)要特别注意保护。

  5、开始作业前认真检查碛头上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的完善可靠情况及作业地点附近顶帮危岩的暴露情况,发现异常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只有在确知不会危及支护安全之后,方能开始支护作业。

  6、若与钻眼作业平行作业时,应事先商妥有关的安全配合事项。

  (二)支护作业

  1、正确选定木支护型式

  50度以上可用“厂”字型(俗称磨啄厢),位于交岔口的支护应因地制宜地采用抬棚等支护型式。

  2、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厢距和支撑斜角挖好柱窝。柱窝应保护“飞脉”(即支撑斜角)和插入边墙内,其窝深必须超过水沟深度0.15m以上。若柱窝置于底板硬岩之上,必须用啄子、尖钻之类的工具硬凿不小于3cm深度的柱窝。

  直线段内的上下柱窝原则上应布置在与井巷走向相垂直的方向线上,弯道上的上下柱窝连线也应垂直于该点的走向线。

  3、按支护规格和柱窝深浅砍好棚腿。加工腿柱时应将坑木的大头搭放在横木上,让其滚动静停,以选定“柱脸”面。柱脸高度一般不超过5cm,深度控制在2cm以内。腿柱顶端应砍成与支撑角一致的向后倾斜的铅垂面,以利与横梁相结合。

  4、按支护规格和两腿柱净宽加工好横梁。横梁与腿柱的结合面选择方法与腿柱正脸面的选择方法相同。梁的“吞口”深度应稍大于腿柱的柱脸高度,并向梁柱方向按支撑角度内斜,梁的平面(与柱帽结合面)应保持平整,长短与柱帽直径相宜。

  梁的加工关键是保持两端平面基本水平,其“吞口”深度与相对应的腿柱脸高相宜,否则出现结合部不吻合的毛病。

  5、上梁前排除梁上方可能存在的障碍,然后先上一端,另一端的腿柱从梁头侧面倾斜插入,楔打就位。最理想的支架的横梁经抬、楔、打、撑之后才就位的支架。为达此目的,横梁的净空尺寸应比实际尺寸约长12cm,并且使后贯入的那条腿柱有可能倾斜插入的活动余地。

  6、木支架的横梁就位后应选择梁柱的结合部位为楔紧加固的最佳位置。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将木楔加工梁、柱的中间位置。

  7、上好排材和笆片,保证别满墙帮。

  8、在有危岩的地点架设永久支架时,应待永久支架施工完成并充


> 填满顶帮之后才能撤除临时支架。若需先行撤除时,应从原有支架开始架设前探支架。前探支架所用材料直径必须大于5cm,长度大于两厢距,密度能承受危岩荷载。

  9、在空顶地点架设永久支架时,应在横梁顶部架设木垛接顶。有困难时,可在横梁之上横铺方木然后在方木上打点柱接顶。用岩石充填接顶帮时,应保证不致漏棚。

  10、新架设的支架允许整个支架向碛头方向稍倾斜一点,距作业碛头最近的部分支架应用木架、排材等进行连接固定,防止放炮冲击移位。

  (三)工作结束

  1、清理作业场地范围内未用完的坑木材料和木墩、木渣和废弃物品,不得妨碍其余掘进工种的安全操作。

  2、整理移动过的电气、机械设备,保证物归原处和正常使用。

  3、清理水沟,保持水流畅通。

  4、清理轨道,保持运输畅通。

  5、清理作业工具用品出井。

  四、掘进砌拱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看懂砌拱碛头的施工图纸,充分掌握具体的施工技术要求。

  2、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胎具有的完备情况。

  3、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放线(包括中、腰线和墙基线),发现基础深度、宽度和井巷高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向有关领导报告,并监督掘进返工。

  4、按施工方案准备好材料、胎具的堆放、运输和搅拌场地。

  5、检查砌拱地点顶帮有无危岩,其临时支护是否完整。检查运送砌拱材料、器具的提升、运输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6、检查施工用线(用20号扎丝亦可),手锤、灰刀、灰桶等常用工具是否带齐。如已齐备,可以开始工作。

  (二)砌拱工作

  1、按设计要求在矿车式专用铁板上拌和砂浆。砂浆投料按每包水泥为单位,每次配以相同体积的砂和水,未经设计人员批准,不得改变材料名称(如粗砂与黄泥、青砂与黄砂等)和投料比例。

  2、再次检查墙基,有责任抵制在宽度不足设计规定的95%和深度小于水沟深度的情况下施工。

  3、墙基宽度必须大于墙宽10cm以上,墙基所用块石尽可能大一些,在用二锤敲打夯实之后还需用稀砂浆“灌浆”。在基深超过设计深度50%仍未揭露基岩的情况下施工基础,必须得到矿领导批准,并且采用加铺钢筋,提高砼标号等技术措施。

  4、墙体施工必须牵线。施工中必须遵守分层砌筑、外墙成线、砌缝交错、料浆饱满等基本技术要求。

  5、墙体施工高度超过1.5cm以上时,要有站在跳凳上施工的设施。如果在墙体内预埋有跳梁(木材或钢筋)时,也可在其上铺以木板(厚5cm以上,宽25cm以下)进行施工。

  6、砌筑砂浆应用桶、盆进行运送。若蓄浆容器(矿车)距砌拱地点不大于5m时,也可用不漏浆的其它容器运送。

  7、墙体高度达到起拱线时,应采用小块材料充填敷平,并铺以满浆。

  8、支撑拱胎的横梁应顺墙两边铺设。横梁经校正后用撑木支撑,拱架则置于横梁之上。横梁与撑木及横梁与拱架之间均需用抓钉连接,但相邻拱架之间则需用3-4块木板(下部)或胎板(拱弧上)钉接。撑木下墙须衬以木垫或大块石。

  9、砌拱时,必须从两帮同时均匀地向拱顶推进,并随时用砌筑材料充墙拱脚两帮空隙。封拱处的拱石必须楔紧,并采用高标号砂浆进行灌浆抹面。

  10、为防止跑浆和避免空洞,拱胎板上应铺以油毡、塑模或水泥纸袋等物,并在安放拱石之前先铺适量砂浆。

  11、拱墙砌筑实行定人、定位、定责的“三定”施工责任制,凡人为失误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

  12、新施工的墙、砖、拱至少保持72小时的初凝期。拆除拱胎需经矿长批准,并


> 需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3、拆除拱胎必须按照由外(指安全出口方向)向内(指碛头方向)、先撑(木)后(横)梁、先拱(架)后胎(板)逐架拆除,专人监护,边拆边清(理)的原则进行,并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和初凝强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撤除,报告领导。

  14、斜坡上砌拱时,应尽可能由下向上分段进行,以保证材料运输和充填饱满。

  15、大跨度区域内砌拱时,临时支护不要随便拆除。必须拆除时要报矿长批准。

  (三)工作结束

  1、砌拱工作结束后,应将搅拌和运送砂浆及混凝土的容器、铁板等冲洗干净,并清理堆放至指定地点。

  2、拆除下来的拱架、胎具、横木等应及时拆除抓钉、元钉,并把这些物料运至安全地点堆放。

  3、砌拱地点废弃的砂浆、混凝土等应及时铲除,轨道、水沟等要及时清理,因施工而移动的设备、器材要放回原处。

  4、清理个人工具用品出井。

  五、掘进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熟悉掘进碛头的爆破说明书,按其消耗定额领取当班所需的雷管炸药。

  2、对所领用的雷管炸药进行校验后分别装入专用木箱内,并随即加锁。

  3、检查整理当班使用的放炮器和放炮线,特别注意检查放炮器的充电可靠性和放炮线的导通情况。

  4、检查落实炮泥的准备、运送情况。需重新配制时,按砂:泥=1:2的比例配制。

  5、到达作业碛头后了解当班通风情况。检查核实炮眼位置、角度、眼深等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发现差异时,有责任要求班组长和风钻工予以补救完善。

  6、在安全地点装配好当次爆破所需的引药。引药内的起爆雷管只能从药包端部用木棍所扎的孔洞内插入,严禁将雷管直接插入。装配好引药的雷管脚线应当缠绕,并扭结短路。引药包应当按照段别编号。

  7、检查爆破地点40m范围内可能冲击的设备撤离及掩护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时应会同班组长进行处理。

  8、检查放炮母线的悬挂情况。

  9、在炮眼作业即将结束前商请班组长落实好放炮地点附近所有通道和邻近碛头的放炮警戒工作。

  10、只有在钻眼结束并得到瓦检员没有超限允许装药,并身背放炮器,随身携带钥匙的情况下才允许手持(木竹)炮棍进入碛头装药。

  (二)装药放炮

  1、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检查炮眼施工与规程有无出入,炮眼有无漏水,是否采用特殊放炮措施。

  2、按照启爆顺序、段别和装药量的不同情况,分段进入装药,既不混装,也不漏装。

  3、每次装药时,均应用一只手扶雷管脚线,另一只手用木棍装药包轻轻推放眼内。药包之间相互接触即可,严禁用重力撞捣。药包装入炮眼后应用炮泥填满外部空间,并将脚线再次缠绕扭结短路。

  4、联线方法视炮眼数量确定。一般在12炮以内采用首尾相连的大串联,多于12炮时可用分组串,组间并的混联方法。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均应保证脚线接触良好,不致相互短路。

  5、有水的炮眼应当采用防水胶套,并在其余炮眼的装药联线工作均已完成之后再行装药


> 联线。

  6、在接入母线之前还应当再次了解浓度和人员撤离及警戒情况。只有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三人在场,瓦期不超限,人员确已撤离,岔口警戒已经完全放好的情况下,才允许联接母线和胶质线。

  7、在把胶质线接入放炮器桩头之前和插入钥匙之前及最后通电放炮之前,均应长声鸣哨和大喊三声“放炮了”,通电之后无论是否启爆,均应立即拔出钥匙,从桩头上拆除胶线并扭结短路。

  8、放炮之后至少保持15分钟通风时间。

  9、通风之后进入碛头检查时,放炮员必须身背放炮器(包括钥匙)并在瓦检员的陪同下慢慢进入爆破地点。沿途检查瓦斯、支架和顶帮危岩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停止前进,判明处理无误后方可再次前进。

  10、发现瞎炮应检查线路或改变联线方式之后再行起爆。仍不起爆时按下述方法处理:①单个联线起爆;②用小木钎撬出炮泥后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爆(严禁伤害和从眼内拖出原有药包);③平行瞎炮30cm另的眼装药引爆。

  (三)工作结束

  1、清理检查入炮母线、胶质线的损坏情况,发现异常出井后立即维修。

  2、检查拒爆、残炮和瞎炮中散失的炸药雷管。将该碛头实际消耗的雷管炸药情况记入手簿。

  3、把剩余炸药运出井外(严禁井下埋藏),退还保管室入帐。

  六、掘进运输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熟悉掘进碛头的煤(渣)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如果是采掘混合运输时,还须了解协调配合的有关规定。

  2、掘进车辆使用前,检查其车箱完好,车门闭合及车辆润滑情况。

  3、了解掘进碛头的作业规程,据实制定当班的排矸运渣作业计划。配合支护工完成支护材料的备料运输。

  4、准备好掏扒、撮箕、口哨等工具用品,在班组长或钻眼工的带领下进入作业现场。

  5、认真检查掘进碛头附近40cm内的支护完整情况,发现异常时提请班组长处理。

  6、清理井巷轨道两旁有可能妨碍排矸运输的杂物用品。并对可能阻塞的水沟采取掩护措施。

  (二)排矸作业

  1、除临时轨道落后碛头5m以上和断面积在6m2以上的掘进碛头以外,原则上采用自掏、自运、自卸的单人掏渣作业方式。

  2、炮烟未散和班长未处理完碛头安全事项时,禁止入内掏渣。

  3、进行装药作业时,碛头上5m以内禁止掏渣。

  4、禁止对向掏渣和2m以内前后掏渣。

  5、因距离远需传递接渣时,只能相互手上交接,禁止抛渣传递。

  6、矸石渣车的装满系数按矿井规定办理。

  7、原则上要求从后向前沿着巷道底板和轨道进行清理掏渣,防止跑底渣。

  8、水沟侧的渣子必须掏至沟底,发现跑坡时,要报告班组长处理。

  9、在掘进区内推车,要用矿灯连续观察前方路况并慢速前进。发现前方有人工作或通行时,必须连续鸣哨并随时准备停车。

  10、掘进渣车只能停放在指定地点,禁止把渣车停在矿井的运输主干线上。

  11、如果在爆破过程中出现不完全爆破(含残炮、瞎炮),在掏渣时要清理回收未引爆的雷管、炸药。

  12、半煤岩掘时,应当分爆、分装和分运,每次岩渣必须掏尽,掏煤炭时要注意分选混入煤中的岩矸。

  (三)工作结束

  1、清理掘进区内的井巷和运输巷道,保持巷道整洁和运输畅通。

  2、清理排水沟,悬挂好因掘进而位移的电缆、风筒。

  3、清理个人工具用品,跟随班组长出井。

  七、掘进铺轨工技术操作规程

 


> (一)工作准备

  1、熟悉轨道铺设的技术要求,按工作量需要准备好钢轨、鱼尾板、连接螺栓和轨枕、道钉等铺设材料。

  2、准备好搬道器、钢钎、卡轨尺和钉锤、撬棍等常用工具。

  3、平巷里推运钢轨时,钢轨两端应用元丝捆扎在一起,推车人只能手扶推进,防止车箱与钢轨连接处砸手,推运时应用矿烟边连续照明前方,并发出警告哨音。遇有弯路、行人等要慢行通过。

  4、采用斜坡运送钢轨时,按规定应用专制材料车,如需用矿车时应当用元丝把钢轨固定在矿车上。

  5、每一掘进碛头均应准备好相当于正常1/2和2/3的两对临时钢轨。

  6、铺轨前(包括临时轨和永久轨)应根据腰线和后方轨道认真检查巷道底板坡度,不合格时应督促掘进班组返工处理后再铺新轨。

  (二)铺轨作业

  1、轨枕埋设应满足设计的坡度和密度,木枕轨间距按0.8m埋设。

  2、采用水泥轨枕时,在钢轨接头处应铺设木轨枕。所有木轨枕均应将大面朝下,但小面的小宽度不得小于10cm。

  3、所有轨道接头均应使用与轨型一致的鱼尾板,保证接头平整,缝隙不超过5mm,安装鱼尾板连接螺钉时应注意把固定螺帽安排在内侧,其长度以能装两个半螺帽为宜。

  4、加工弧形轨时,搬道器应安放平稳,并按照“一顶二拉”的原则进行施工。“一顶二拉”指的是这次顶的位置恰好是下次抵(拉)的位置,保证弧形自然。

  5、铺设正规道岔严格按图纸施工。牛尾道岔施工时应由活动轨(牛尾巴)的尺寸确定岔尖位置,并尽可能保证主线处于直线进行位置。岔尖一定要安装在面宽20cm以上,长度能满足两条轨道铺设的长枕木上。

  6、卡轨按矿车实际的平均轮距(最大加最小的一半)用30×30角钢加工。使用标准矿车时,卡轨尽净宽605mm。

  7、碛头上不足一根正常轨长位置时,可安装临时轨,但轨枕应按永久轨道要求铺设。为便于拆卸临时轨,永久轨枕可间空固定。

  8、铺设弯道上的钢轨时,应满足外轨超高(根据半径确定,一般取10mm-20mm),轨距加宽(也根据半径大小取值,一般取5mm-10mm)等施工技术要求。

  9、提升井巷铺轨时,必须保证轨道中线不偏移提升中线±10mm,坡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绞车道坡度大于45度时,应对轨枕采取防滑措施,可以固定在底板上,也可大部分相互连接,间隔与底板固定。

  10、一栋钢轨铺设完成后,应将轨枕垫实,校正线型、坡度等,直到试车符合要求。

  (三)工作结束

  1、清理巷道两侧岩渣,保证巷道平整畅通。

  2、清理巷道水沟,保证水流畅通。

  3、清理铺轨工具,除卡轨尺、钉锤等随身携带外,搬道器、钢钎等应运交回定地点存放。

  4、把未用完的鱼尾板、螺栓、道钉等带出归库。

  八、急倾斜煤层立眼掘进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详细了解掘进区域的地质、瓦斯和水文情况,特别注意研究煤层的稳定性、透气性、透水性和瓦斯承压性等情况。

  2、熟悉急倾斜立眼掘进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实施方案,特别要了解掌握方案中防止冒顶、片帮、保证人员安全通行和立眼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3、准备好手镐、斧头、保险绳等工具用品和坑木、排花、笆片等支护材料。

  4、在保证通风良好和当班瓦检员陪同下逐步进入立眼,沿途检查顶板、支护帮背、人行梯步和瓦斯浓度情况。发现异常,停止前进,待隐患消除后再前进。

  5、检查碛头上的顶帮危岩及临时支架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布置有中间横巷时,应将支护材料提前运至靠近碛头的那个横巷内。禁止把材料放在立眼途中存放。

  7、立眼施工前施工有钻孔的,检查钻孔的畅通情况,发现


> 阻塞,先行处理。

  8、即将与超前平巷贯通的,应检查上部平巷的支护和瓦斯含量。打了栅栏未通风的,贯通前必须恢复通风。

  (二)掘进作业

  1、立眼掘进原则上用手工挖掘。需爆破时,要经过矿长批准,并有矿级领导在现场指挥。

  2、立眼掘进的临时支护距离不大于0.8m,永久性支护间距不大于0.5m,达到间距必须先支护再前进。

  3、立眼倾角超过50度时,所装棚厢应当用木板连接梁腿,倾角超过70度时,应改用箍盘,盘壁采用倒木楔紧固周帮。

  4、在立眼内运送材料时,绳子应固定在抓钉上,并由一个人拉,一人随材料上送。

  5、立眼掘进过程中,不能停止局部送风。立眼内的风筒顺着一侧的上帮悬挂,靠近碛头的距离不得大于3m。认为风量过大时,可在下部平巷调节,也可在出风口设置撮箕之类的缓冲物。

  6、掘进过程中发现瓦斯含量骤增,煤壁松软、响煤炮、有透水迹象等情况时,应暂停掘进,搞好碛头支护,观察判明情况后再掘进。情况严重时,应立即撤出人员,报告领导处理。

  7、立即掘进要有监护人。监护人不能随便离开作业现场。必须离开时要告知碛头上作业的掘进工暂停掘进,退至下部平巷休息。

  8、立眼下部不能摆放与掘进无关的设备、物料,妨碍人员的紧急撤退。

  9、凡有立眼掘进的矿井,当班井下矿级领导至少深入该作业碛头两次。每次都必须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注意事项作出明确指示。

  10、立眼掘进遇地质变化(特别是煤层由薄变厚或由厚变薄)时,要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措施是加强支护质量,保持通风良好,注意观察有无突出预兆出现。

  (三)工作结束

  1、检查当班掘进碛头的工程质量及临时支护情况,有问题自行返工处理。

  2、清理手镐、斧头等工具用品。

  3、手扶厢木,脚蹬梯步,稳步退出立眼。

  4、将当班煤层变化、瓦斯涌出及尺、支护等情况报告班组长及矿井值班领导。

  第二部份 回采类

  一、回采电钻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准备好钻杆、啄子、试电笔和高压胶布等工具用品。

  2、在不带电的情况下检查电钻、电缆及插销接头是否完好。

  3、检查插销上有无火花痕迹,锁扣是否牢靠,插孔内有无煤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插销产品。

  4、检电电源开关是否灵活,有无漏电现象,检查旋转主向是否正确。检查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

  5、运送电煤钻应切断电源,将电缆绕成圈绕电煤钻上。只能手提肩扛,严禁用缆线拖运电煤钻。

  6、将电缆悬挂两帮,若横跨巷道或运输设备时,应加设横梁扶持。

  7、检查回采面附近(特别是上隅角)的通风状况,若有隐患应先行处理。

  8、开始工作前检查衣服、袖子、扣子、裤管等是否扎紧,防止钻杆咬住。

  9、只有临钻之前才能接通电源。

  (二)钻眼工作

  1、按“打眼放炮说明书”要求在采面上标注放炮眼位置。然后按照规定角度,深度依次钻眼,无放炮说明书时,根据经验先布眼后钻眼。

  2、钻眼操作至少二人。开眼时,一人站在钻杆旁边掌钎,一人行钻。开钻后掌钎人负责缆线调节并注意枯帮安全。

  3、钻眼时按照抱稳端平、两脚蹬稳、保持平衡,切勿上下左右摆动的原则进行操作,同时保持钻杆一眼孔成一上线,防止卡钎,钻进中用力均匀,按进度正常排粉。

  4、发现电钻起动困难,抖动大,音响不正常,或有烤焦气味时,立即停钻切断电源处理。

  5、电钻温升过高(手不能在外壳上停留)时,应停止钻进,把电钻放置在通风良好看干燥地点自然降温处理。

  6、带电运转的电钻应防止顶板淋水,遇此情况应采取遮掩防止措施。

  7、已经


> 变形和钻头滞钝的纤子不能再用,防止卡钎。

  8、中途停钻时,应拨出钎子,取下电钻,并将钎子立放煤壁。

  9、钻进中随时注意敲帮问顶,处理危岩片帮。发现顶帮来压或钻孔来水迹象时,应立即停钻处理。

  (三)工作结束

  1、切断电源,拨下插销,取下电钻,拨出钻杆,把钻机、钻杆放至指定的安全地点。

  2、收回电缆并运至指定地点圈码整齐。

  3、向放炮员交接眼孔,协助装药放炮。

  二、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按回采工作面打眼放炮说明书(或作业规程)规定领用当班所用电雷和煤矿安全炸药,当即分别装入专用木箱内,并立即加锁。

  2、检查整理当班使用的放炮线(含胶线、母线及脚线),试验放炮器的充电可靠性的放炮线的导通性。检查木炮棍的完好情况。

  3、炮泥的制作,按砂:泥=1:2的比例配制。

  4、检查回采面的通风瓦斯情况,察看上下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核实炮眼参数(位置、角度、深度等)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发现异常时,有责任要求电钻工和班组长予以补救完善。

  5、在安全地点装配好当次爆破所需起爆引药。引药内的起爆雷管只能从药包的端部用棍所扎的孔内插入,严禁将雷管直接插入。装配好的雷管脚线应当缠绕,并扭结短路。

  6、检查回采面上的安全支护情况,特别注意督促支护工搞好采场密集,上下安全出口和附近煤壁处的加固支护。

  7、检查采面附近上冲、切割碛头的通风瓦斯和安全支护情况,发现问题时,要求班组长立即处理。

  8、放炮前,由规定人员落实采面上和附近掘进碛头上的人员撤退及上下安全出口的放炮警戒工作。

  9、只有在钻眼全部结束,人员已经撤离和再次得到有关瓦斯没有超限的明确答复后,才能身背放炮器及其钥匙,手持木炮棍进入采面装药。

  (二)装药放炮

  1、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检查炮眼施工质量,查明有无淋水透水迹象。发现异常时停止装药。

  2、从回采面的一端开始依次装药。每次装药进均用一只手理扶雷管脚线,另一只手用木炮棍将药包轻轻推入眼内。药包之间接触即可,严禁用重力撞捣。

  3、煤层内炮眼深度小于0.6m时禁止装药、放炮。装药长度不得超过1/2眼深,其余部分用炮泥填满,严禁放明炮和糊炮。

  4、经请示值班领导同意的水炮眼应用防水胶套装药。

  5、联线方式一般大串联。但一次放炮个数在10个以上时,应考虑分两组串联、并联。

  6、整个放炮过程应严格遵守三人放炮制(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基本制度,不得保证上述规定时,放炮员有权停止装药放炮。

  7、在采面及附近掘进碛头的人员确定安全撤离的情况下才允许联结脚线。只有在瓦检员、班组长报告瓦斯没有超限、警戒已经设好的情况下才允许联结母线。

  8、在母线接上放炮器桩头和插入钥匙前,放炮员还应当大喊三声“放炮了”,通电之后无论是否响炮,均应立即拔出钥匙,拆下母线并扭结短路。

  9、放炮之后至少保持15分钟通风时间。

  10、通风之后进入碛头检查时,放炮员必须身背放炮器、携带钥匙,并在瓦检员的陪同下慢慢进入回采面。沿途检查瓦斯、支柱和两帮危岩情况,发现异常时停止前进,经处理无异常后才能再次前进。

  11、发现瞎炮应检查线路后再次起爆。仍不起爆时按下述方法处理:①单个联线起爆;②用小木钎撬出炮泥后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爆(严禁伤害和从眼内拖出原有药包);③平行瞎炮30cm另的眼装药引爆。

  (三)工作结束


>

  1、收集清理放炮线,发现异常出井修理。

  2、收集清理拒爆、残炮和瞎炮中散失的炸药雷管。将雷管、炸药的实际消耗量记入放炮员手册。

  3、将剩余雷管、炸药运出井外退还保管室,禁止埋放在井下。

  三、倾斜煤层回采支柱工操作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检查准备好斧子、啄子、量尺等工具。

  2、按煤层厚度和用量准备好坑木。

  3、按支柱量加工好草鞋板(柱帽)。禁止打没有柱帽的支柱。草鞋板厚度相当于支柱的半径,长度不小于30cm。

  4、熟悉采场支护的质量规格要求,操作中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

  5、检查采场倾角,煤层顶底板起伏和顶板层理及节理发育情况,考虑是否采用特殊支护形式。

  (二)支护作业

  1、按支护规格在硬底板上啄好柱窝。柱窝直径大于坑木直径,深度不小于2cm,柱窝要保证横平竖直。

  2、用量尺比好柱子的下料尺寸。量尺的下端放在柱窝中心,上端抵正顶板,保持3-5度的支护迎山角,下料长度应扣除草鞋板厚度,并将上柱帽要平,下柱脚屑周边。

  3、支护时一人扶在入于柱窝的向上倾斜方向倾斜的顶柱;一手把住草鞋板放在柱头上,沿倾斜方向从上往下贯紧,然后用锤打牢,煤厚超过2m时,支柱操作由2人进行。其中:一人扶柱,另一人用手或用啄子的把草鞋板举高安放在柱头上,打紧打牢。

  4、在破碎顶板下从事支护要在草鞋板上横放厚度相等的若干“伞板”。此时柱子下料长度应加扣伞板厚度,安装方法同第3条。

  5、在顶板起伏较大的地点支柱时,支撑方向要根据顶板倾斜方向进行调整。

  6、因留有大量伞檐煤而不能进行支护时,必须安设临时支护。

  7、在采场的下安全出口处要采用抬棚、丛柱等进行加固。

  8、在顶板冒区边缘支护时,应当使用丛柱或木垛支护。并沿采空边界进行加密支护。在软底板区域支柱时,要加上柱垫。

  9、当班新打支护由值班安全员验收编号。严禁在未回柱区域“抽柱”去打新支护。严禁在荒石和夹矸上打支柱。

  (三)工作结束

  1、清理支柱工具用品。

  2、请班组长在支护记录簿上签字验收。

  四、回柱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准备长把啄子、斧子、抓钩等工具。

  2、观察采面上面顶板压力及支柱的完整情况,如采场控顶有缺陷时,要求班组弥补。

  3、检查原有密集支柱的损坏、掩埋情况,作出回收旧密集支柱的具体方案。

  4、检查回柱区顶板的裂缝、搭口情况,分析制定回柱应当采取的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5、制定回收支柱的存放方案;清理回柱退路,并在支柱之间搭上“路跳”。

  (二)回柱作业

  1、按作业规程要求在保留位置(即最小控顶距)上打新的密集支柱。密集支柱原则上在原有支柱之间加密。间距视顶板压力和采空陷落情况确定(一般作业规程之规定为准)。

  2、按从下至上,从采空至新密集的回柱顺序进行回柱。

  3、回柱时先用啄子啄空柱窝周边底板,然后靠在后排支柱(面向采空)位置上用长把啄子从下至上敲打支柱,也可打柱脚。啄柱窝在困难时,也可直接左右敲打草鞋板。实在无法时,可用长把斧子在草鞋板下砍出一个自由面。

  4、架柱操作至少三人。其中,一人担任前方操作,一人站在上侧观察险情,一人站在后排临护,并伺机把敲下的柱子扳回来。

  5、在一个回采面上只允许一组人单头回柱,禁止多头回柱。

  6、在顶板破裂(有搭缝)地点应适当留下“信号柱”,直接顶坚硬的信号柱可待全排支柱回收完后再行伺机回收。

  7、长壁式采煤面上回采与回柱平行作业时,要制定相应的防止噪声,防止采空区大面积冒落压跨采场的


> 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余压宜留0.49MPa左右,其他气体气瓶的余压可低些。

  1.6.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气瓶。

  1.7.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2、氧气瓶的使用

  2.1.氧气瓶应戴好安全防护帽,坚直安放在固定的支架上,要采取防止日光曝晒的措施。

  2.2.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严防乙炔倒灌引起爆炸。尚有剩余压力的氧气瓶,应将阀门拧紧,注上“空瓶”标记。

  2.3.氧气瓶附件有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

  2.4.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2.5.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禁止采用抛、摔及其它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吊运。

  2.6.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而造成燃烧。

  2.7.冬天,气瓶的减压器和管系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铁器一类的东西猛击气瓶,更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2.8.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2.9.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气瓶的减压器应有专业人员修理。

  3.乙炔瓶的使用

  3.1.乙炔瓶应装设专用的回火防止器、减压器,对于工作地点不固定,移动较多的,应装在专用小车上。

  3.2.严禁敲击、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以免瓶内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

  3.3.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因为卧放使用会使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流入椽皮管,这是非常危险的。

  3.4.要用专用板手开启乙炔气瓶。开启乙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冬天应留0、1-0、2Mpa,夏天应留有0、3Mpa的剩余压力。

  3.5.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速度不应超过1.5-2立方米(m3)/时.瓶。

  3.6.乙炔瓶体温度不应超过40℃,夏天要防止曝晒。因瓶内温度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的压力急剧增加。

  3.7.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应按与垂直地面处的两点间距离计算)。

  3.8.瓶阀冬天冻结,严禁用火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热水解冻。

  3.9.乙炔减压器与瓶阀之间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一旦触及明火就会立刻爆炸。

  3.10.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使用,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物上。用时使用的乙炔瓶和氧气瓶应距离10m以上。

  3.11.如发现气瓶有缺陷,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应通知安全督导员送回气体厂处理。

  4.气瓶的储存

  4.1.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3瓶,储存间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耐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通过。

  4.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4.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设有消防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4.满瓶和空瓶分开摆放,不同气质气瓶不能放在同一储存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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