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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火灾的安全措施

防止火灾的安全措施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有采区运输下山绞车房,采用砌碹支护,保持过道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2)硐室入口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并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3)井下各车场设防爆灯,灯距为5m。
(4)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照明灯每盏设SJ8l一45/122接线盒一只,串挂安装。
(5)硐室内设置足够数量的砂子和2个50cm?化学泡沫灭火器,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 2m?。
(6)井下机电硐室在通道处设防火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
(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变电器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
(3)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4)低压负荷开关选用KBZ-400Z型并配合JJB-600B型检漏继电器,以保证安全用电。
(5)向井下配电的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6)井下局部通风机与掘进设备实现风、电、瓦斯闭锁。
(7)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3、井下爆破火灾防治措施
(1)爆破器材符合要求,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过期及非煤矿许用炸药。
(2)不准放明炮、糊炮、空心炮。
(3)不准用明火或动力线进行爆破。
(4)炮眼深度、炮眼封泥符合要求,并使用水炮泥。
(5)严格按规定装药、连线、启爆。
(6)爆破材料的运送、保管,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井下电缆
(1)下井电缆引自地面变电所,经由主斜井向井下负荷供电。
(2)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移动橡胶套软电缆。
(3)井下向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胶套铜芯电缆。
5、电缆悬挂
(1)在倾角在30°以上的井巷中,电缆用卡箍定;
(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松弛度:悬挂高度不低于1.8米,且高于矿车;
(3)悬挂点间距为3米;电缆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4)电压等级相同的电缆悬挂在同一侧。
6、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作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胶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胶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7、井下电气保护
井下电气设备有接地、短路、过流、过负荷、断相、漏电等保护,其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1)电压在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均设有保护接地;接地网上任何地点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 ,并且每一移动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导电阻值,不得超过l 。
(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埋设在水仓中,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厚度不得小于5mm。
(3)在下列地点装设局部接地极: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多动变压器);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5)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的铜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的铜线。
(6)40kw以上的电动机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井下的馈电线上,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要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保护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要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每天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7)供电线路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通信线路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8)地面电气设备按相关规程应设置完善的防雷、防静电的保护装置,采用独立避雷针和避雷线防直击雷,采用磁吹避雷器防止雷电侵入波(感应雷击),全矿井地面应设置完善的主接地网,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及金属构件应接地,并与主接地网连接,以有效防止因漏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二、带式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该矿采面运输巷、主斜井采用的是矿用阻燃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带式输送机安装和运行应满足以下规定:
1、矿井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主要巷道和井筒均安装有专用电缆供照明使用。
3、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在皮带打滑、卸载煤堆、皮带跑偏时,能自动停止运行。
4、在驱动滚筒和从动滚筒的下风侧约10~15m处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和烟雾传感器,和沿输送机每隔一定距离设自动洒水装置。若传感器检测到带式输送机着火产生的高温或烟雾,则会自动打开喷水阀门,向胶带自动洒水灭火。
5、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应安装下列装置和设施:
1)输送机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装置;
2)在机头和机尾安装护栏,防治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接触;
3)为防止输送机荷重反转,安装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6、为使带式输送机超载保护电器设备,加液力偶合器保护,液力偶合器传动介质必须使用阻燃性液体。
7、本设计严禁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由于清扫带式输送机另一侧的浮煤,需在需要的地方设跨越输送机的过桥。
8、带式输送机传动采用减速机传动,启动采用变频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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