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设立公司有关的法律
1.缅甸公司法于1914年4月1日颁布,1989年1月21日修订。主要适用于一般公司的设立;
2.缅甸特殊公司法颁布于1950年,主要适用于国有公司的设立;
3.《缅甸联邦外商投资法》颁布于1988年,主要适用于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
二。依照《公司法》和《投资法》设立公司的区别与联系:
按照《公司法》和《投资法》成立公司的程序基本相同,只是成立的公司最终享受的政府优惠政策不同。根据《投资法》设立的公司享受法律规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如免征所得税三年。
三。成立公司的步骤
公司法所称外资公司,是指在缅甸设立的外资公司或合资公司(指国有公司的股份)和外国公司为在缅甸开展业务而设立的分公司;
提交申请
中国公司如欲在缅甸设立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国内相关手续后,向缅方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资金平衡表(近两年经审计的账目);
(2)银行证明信;
(三)母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和总经理授权委托书;
(四)新公司的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名单;
(5)驻缅使馆商务处的证明或推荐信;
检查
投资公司管理委员会(DICA)将仔细审查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如果材料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将提交给缅甸联邦投资委员会(MIC)批准。
颁发注册证书
经缅甸工业部批准后,将由DICA下属的公司注册办公室(也隶属于缅甸联邦计划和发展部)进行注册和发放。
公司运营
根据缅甸批准证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开立外币和缅币账户。
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也应向缅甸商务部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完成上述程序后,公司才算正式成立。
四。注册资本
(一)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贸易公司:250万缅元;
2.服务型公司:30万缅元;
3.生产和贸易公司:100万缅元;
只有5094元注册资本汇出后,公司才正式成立,可以开始营业,而剩余50%的资本需要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还清。
(二)依照《投资法》设立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制作公司25万美元;
2.服务公司230万美元;
外国投资者的资金比例至少为35%。
动词 (verb的缩写)建立公司形式和合伙人
缅甸公司的现有形式有:个体业主、合伙人、有限公司、私人公司、外资公司、公众公司和咨询公司等。
外国公司可以与缅甸国有公司、合作公司和私营企业建立各种类型的公司,如独资、合资或合作公司。
不及物动词企业所得税
1.依照《公司法》设立公司。
(1)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30%
分公司所得税税率:35%或使用5%至40%之间的任何较大税率。
(2)资产所得税
本地公司:10%
外国公司:40%
2.根据《投资法》设立公司;
公司成立前三年免征所得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延期。如果延期未获批准,三年结束时征收所得税,但产品用于出口,减半征收所得税,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