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目的:制定安全会议的内容、形式和会议领导的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34.2范围:班组级以上部门。
34.3负责人:组长以上。
34.4程序:
34.4.1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34.4.2会议的重点是安全生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34.4.2.1上一班的安全、生产和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安排下一班的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
34.4.2.2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有关通知和文件精神。
34.4.2.3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4.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负责人
34.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主持,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为5 ~ 10分钟。位置由各车间部门决定。在每班的交接班记录中做好记录。
34.4.3.2厂(矿)部、车间(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召开一次,由主管领导和车间主任(单位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将会议情况记录在本单位和车间(部门)的安全记录中。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总经理傅决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部负责记录。
34.4.3.4专业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负责,召集人负责会议记录。
34.4.3.5的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
34.4.4会议召开前,会议召集人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列出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重要会议结束后,签发会议纪要。
34.4.5在通知与会者开会时,应明确说明会议的主要内容、开始时间、持续时间和开会地点。
34.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以完成他们开始的工作。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会前向召集人说明情况,获得允许。
34.4.7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认真执行会议做出的决定,并及时完成。
34.4.8会议召集人有权对不出席或迟到、早退者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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